中央、部委层面
1、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会议:加快建立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7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强调,扎实做好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和配额分配相关工作,加快建立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各有关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管理能力,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建设,着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政策宣传,推动全国碳市场健康发展,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发挥更大作用。
2、生态环境部将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7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计划》中明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列入《计划》中拟制定、修订的16条行政法规之一,将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起草制定。
3、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部署2022下半年碳中和工作重点
7月14日上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全面总结2022年上半年工作进展,研究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抓紧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加快推动相关政策文件出台实施。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安排、强化跟踪调度,加强对地方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纠正偏差,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既不搞“碳冲锋”,也不搞运动式“减碳”。加强调查研究和形势研判,密切跟踪“双碳”领域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动向,及时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地方层面
1、广东省发布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与碳达峰相适应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重点领域绿色金融标准基本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不断健全。全省设立绿色专营机构40家,绿色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余额增速,直接融资规模稳步扩大,信用类绿色债券和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较2020年翻两番。绿色保险全面深入参与气候和环境风险治理,累积提供风险保障超3000亿元。
到2030年,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持续优化,绿色信贷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达到10%左右,多样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与衍生工具不断创新丰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交易体系不断完善,碳金融市场有效运转;2030年前支持广东省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
2、北京将开展碳排放数据抽查工作
7月15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抽查工作的通告》,通知指出:将分两批开展2022年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抽查工作。
第一批将对156家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开展抽查,由6家机构作为抽查服务机构,开展本次抽查工作。
时间安排方面,北京市碳市场重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应于8月10日前完成;一般报告单位的抽查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完成。
全国碳市场发电企业核查工作应于8月10日前完成,其他行业报告单位核查工作应于10月30日前完成。
3、重庆市发布制造业绿色发展计划(2022-2025年)
7月1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深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行动计划提出,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坚持分步有序推动,在如期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市减污节能降碳目标的基础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4.5%和15%,绿色新兴产业总产值突破8000亿元。
4、江西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
7月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将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循环经济降碳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固碳增汇强基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十大行动”,完善统计核算、财税价格、绿色金融、交流合作、权益交易“五大政策”。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3%,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确定的江西省目标值,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全国碳价
数据来源:全国碳价数据来源于上海市环境能源交易所,各地方碳价数据来源于各碳排放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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