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于3月20正式颁布了15511号律,《化学制品和生物杀灭产品安全管理法》。 该法案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日用化学制品,生物杀灭物质,生物杀灭剂产品和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的生产商,进口商,需满足一系列标签,认证,申报,许可等要求后方可保证继续在韩国市场上流通。
日用化学制品被定义为在家庭,办公室,多用设施等场所使用的有可能造成人类对化学品暴露的制品。这类物品原在韩国化学品登记,评估授权和禁用法(K-REACH)下按照风险关注产品进行管理:环境省确定产品范围,指定相应的安全和标签标准。相关产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需要满足标签中相应的要求:
物质禁用种类/限用物质限量:最终产品中不得出现被禁用的物质,限用物质含量符合限量标准;
标签:此类产品的标签中需要强制注明的内容;
包装:一些规定的情形下,需要使用防儿童包装;
自2015年起,环境省公布了一系列风险关注产品的安全标准,包括:清洁剂,合成洗涤剂,漂白剂,织物柔顺剂,涂料,黏合剂(包括胶水),芳香剂,除臭剂,熨烫辅助剂,墨水盒,碳粉和除藻剂。此次新颁布的15511号律,将风险关注产品统一称作日用化学制品。经环境省根据风险评估结论,通告“需要安全认证的日用化学制品”以及相应的认证标准和安全指标,相关产品需要在有资质的测试机构完成所有安全认证标准中的项目完全合格,申报环境省后方可上市,认证有效期三年,届满后需要重新测试。
相较于日用化学制品管理,生物杀灭剂产品根据其种类不同,需要满足不同的要求后方可上市。与欧盟对生物杀灭剂产品的定义分类类似,韩国也将生物杀灭剂类产品分为三类:
生物杀灭剂类产品分类 | 定义 | 举例 |
生物杀灭物质 | 对有害生物具有抑制,消除和控制效果的化学或天然物质和生物 | 次氯酸钙 |
生物杀灭剂产品 | 去除和控制有害生物的最终使用的产品 | 卫生杀虫剂,消毒剂 |
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 | 被生物杀灭剂处理或者含有生物杀灭剂,但处理或者包含这些物质并非物品的主要用途的物品 | 抗菌织物 |
以下物质不属于K-BPR管理范围: 食品和化妆品中设计防腐剂; 农药管理法中涉及的原药,制剂和设备; 食品卫生法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 畜牧和渔业饲料管理法中设计的部分饲料; 化妆品法规管理涉及的化妆品和原料; 饮用水管理法管理涉及的化学水处理剂; |
生物杀灭物质,生物杀灭剂产品,需要获得环境省许可后方可生产和进口,使用在下游相应的生物杀灭剂产品和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中。 杀灭剂产品的生产和进口商需要在外包装中展示相应的化学物质信息。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需要在包装展示产品使用过生物杀灭剂产品,生物杀灭物质材料等信息。在法规正式实施前(19年1月1日)在韩国上市的生物杀灭剂产品,需要向环境省通报流通信息,在19年12月31日前,环境省将根据上报的信息,通告所有现有生物杀灭物质的宽限期,最长可达10年。 使用了未被通告为现有物质的生物杀灭剂产品,最多可销售到2020年。生物杀灭物质,杀灭剂产品和处理物品企业相关义务大归纳如下:
企业 | 义务 |
|
|
|
|
|
|
此外,K-BPR对物质许可,产品许可,相同物质认定,相似产品认定的相关数据提供15年的保护期,对脊椎动物试验数据实施强制共享,要求尽可能使用动物试验替代方法来提交数据。
若有相关疑问,欢迎咨询!联系电话:0571-87006630,邮箱:cyl@reach24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