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6日,瑞欧在浙江省安监局参加了国家安监总局举办的2015年第一次视频专题讲座,讲座由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刘强同志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了解读。
《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9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刘强同志指出,目录的修订其实早在条例实施前就已开始,修订期间,目录的草案经历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民航局10部门的反复研究、论证、协商和修改的过程,并终于在历时3年8个月后由10部门于2015年2月27日联合公告出台。
在讲座中,刘强同志主要讲解了目录的制定背景、制定过程、制定原则,分析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区别,重点介绍了剧毒化学品的变化,强调了目录外理化危险不明、经鉴定后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也需要进行危化品登记。此外,刘强补充指出,后续计划在配套指南文件中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第2828项类属条目进一步细化,以促进该条目的实施。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出台可以说是中国化学品监管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将极大的促进危险化学品登记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运行,并推动中国的化学品安全监管迈上一个新台阶。而安监总局召开此次危化品目录解读讲座,则标志着从国家安监总局到地方安监局都将对目录涉及到的监督管理责任统一认识、全面落实。在此,瑞欧提醒相关企业抓紧对新版目录的跟进和研究,按照新版目录要求编制危险化学品的标签、SDS等资料,以免不合规的行为对企业的贸易产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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