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已全面淘汰,8类物质将被禁止生产、进出口及限制排放

新污染物
2024年1月25日

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全面淘汰短链氯化石蜡等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管控的措施包括禁止生产、禁止加工使用、禁止进出口和限制排放等。

这是自《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印发之后全面淘汰的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也是《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发布后取得的重要进展。

全面淘汰的8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

《清单》中编号

新污染物名称

CAS号

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批次

1

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 类)

例如:

1763-23-1

307-35-7

2795-39-3

29457-72-5

29081-56-9

70225-14-8

56773-42-3

251099-16-8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九批)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八批)

2

十溴二苯醚

1163-19-5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九批)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八批)

4

短链氯化石蜡

例如:

85535-84-8

68920-70-7

71011-12-6

85536-22-7

85681-73-8

108171-26-2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九批)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八批)

5

六氯丁二烯

87-68-3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八批)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七批)

6

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

87-86-5

131-52-2

27735-64-4

3772-94-9

1825-21-4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八批)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七批)

7

三氯杀螨醇

115-32-2

10606-46-9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八批)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七批)

8

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

(PFHxS 类)

-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八批)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七批)

9

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

13560-89-9

135821-03-3

135821-74-8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九批)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八批)

相关背景介绍

  • 2022年

2022年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对短链氯化石蜡等一批健康危害大且环境风险高的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 2023年6月

2023年6月,商务部外贸司发布了《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八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七批)》的公告。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八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七批)》

公告中禁止包含了六氯丁二烯、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三氯杀螨醇、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PFHxS 类)的进出口。

  • 2023年底

2023年底,商务部外贸司又发布了最新一批禁止进/出口的公告。

最新一批禁止进/出口的公告

公告中限制进出口的物种包含了4大类别的物质:十溴二苯醚、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短链氯化石蜡和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

  • 2024年1月9日

2024年1月9日,生态环境部在业务工作中总结我国自《清单》印发之后全面淘汰的八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

八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

至此,也宣告了短链氯化石蜡等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在我国的全面淘汰。

这八类物质到底有什么特点?

以上八类新污染物均为《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所约束清单中的物质;可见此八类物质均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POPs))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所具有的特点包括:

环境持久性:结构稳定、不易降解,在环境介质中半衰期长,长期存在于环境中。一般采用在环境介质中的半衰期(t1/2)来判断,在水体中大于60d或在沉积物和土壤中大于180d(参照GB/T 24782-2009);

高生物累积性:容易通过各种媒介富集到生物体内,并通过食物链传递,在有机体内长期累积。一般采用生物富集系数来判断,BCF>5000,则为高生物累积性物质(参照GB/T 24782-2009)。

高毒性:对人体和生态系统具有潜在、深远的毒性危害。一般指具有致癌性、生殖毒性、生殖细胞致突变性、靶器官毒性、水生慢性毒性等(参照GB/T 24782-2009);

远距离迁移性:可通过各种环境介质(大气、水、生物体等)远距离迁移,影响区域和全球环境。

总体来说,以上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均属于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物,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严重危害。

瑞欧提醒相关企业

短链氯化石蜡等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在我国已全面淘汰,涉及到生产/加工使用这些物质的企业应该严格实施淘汰或限排措施,按照管理要求对相关物质进行淘汰,积极研发可替代绿色化学品。

相关企业应关注《清单》的更新,掌握动态更新情况,关注产品和原料在《清单》的落入情况,提前应对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加强绿色可持续化学品研发推广,提升绿色创新能力和绿色竞争力。

相关阅读:

生态环境部:中国化学品环境管理政策和执行现状

生态环境部公布首批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涵盖18种污染物

关注 “瑞欧科技”
为您提供行业最新动态,解析市场发展趋势,共享优质免费资源,助力企业合规发展!
想了解更多法规相关,请联系我们
电话:0571-87007555
邮箱:customer@reach24h.com
相关新闻
PFHxS类物质将被泰国纳入《有害物质清单》,生产及进出口面临严格管控!
2022年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生态环境部征求意见稿发布)
立即生效!多氯萘等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将被禁止生产、使用及进出口
生态环境部就《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实施要点作全面解答
得克隆、紫外线吸收剂两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将被澳大利亚严格限制或禁止!
盘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得克隆在全球范围内的最新监管要求与应对策略
甲氧滴滴涕将正式纳入欧盟POPs法规管控,禁止制造、投放市场及使用
生态环境部公布首批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涵盖18种污染物
欧盟“微塑料”限制行动路线及法规最新管控情况汇总!附相关案例解析
聚氯乙烯(PVC)及其添加剂或将被欧盟禁止、限制使用!输欧企业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