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0月1日实施以来,欧盟碳关税(CBAM)的过渡期已平稳运行超过一年。在此期间,欧盟官方不断对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细化与优化,如9月推出的自我评估工具和11月更新的季度报告模板等,这些进展都标志着CBAM正稳步向全面实施阶段推进。
近期,官方对CBAM的部分关键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这些更新内容对于CBAM的具体执行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作为欧盟外的设施运营商,如何才能更好地将数据传递给欧盟报告人?
当前,欧盟外的设施运营商可以使用官方提供的CBAM沟通模板,填写CBAM报告所需信息,以标准化的表格形式传递分享给相应欧盟报告人。
此外,官方即将在CBAM注册登记平台推出新门户,为欧盟外的运营商提供一个便捷的数据上传与共享渠道。通过该线上平台,运营商能够轻松注册并提交其设施与排放数据,实现与相应欧盟报告人即时信息共享,无需再向每个报告人单独传递沟通表。
同时,该平台允许运营商对业务敏感数据进行保密处理。这将使得欧盟外的设施运营商能够以更高效安全的方式与欧盟报告人共享CBAM数据,而欧盟报告人也能直接在平台内中自动提取和使用相应数据,确保双方均能便捷地履行CBAM报告义务。
设施运营商的注册通道将于2025年1月1日开放。
CBAM过渡期登记平台中共享的数据是否会受到保密处理?
CBAM法规中规定了保密机制,委员会计划于2025年1月1日开放的设施运营商注册门户,将为运营商提供专属注册访问通道。运营商可以通过该通道直接提交信息,并自主决定向哪些报告人公开哪些信息内容。
简言之,在该平台上,运营商有⼀定程度的灵活性,可以选择不向欧盟报告人披露业务敏感数据。
当报告人因于技术故障,未能按期提交CBAM报告时,该采取哪些措施?
2024年初,官方在平台上增设了“请求延期提交(“Request Delayed Submission”)按钮,报告人可使用该按钮下的“Request delayed submission (technical error)”直接发起延期请求。
自2024年10月1日起,“Request delayed submission (technical error)”已更新为"Requested by NCA"。报告人若因技术错误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CBAM报告提交的,应先联系当地主管当局(NCA)进行沟通说明,再通过"Requested by NCA"及主管当局分配的编号向官方提交延期请求。
供应商未能在报告截止日期前提供必要信息时,报告人应采取哪些措施?
自2024年7月1日起,报告人对于进口至欧盟的CBAM商品,必须报告每个商品的实际排放量。若报告人无法从供应商处获取实际排放数据而选择使用默认值进行报告,则该CBAM报告将被视为不准确或不完整。
因此,报告人必须尽一切可能努力从其供应商或生产商获取实际排放数据。若最终仍无法获取实际排放数据,则在报告时勾选“无法获取实际数据”选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选择此选项,CBAM报告将被视为不准确或不完整,报告人须通过以下方式自证,以期获得主管当局的认可并通过评估:
1) 在“附加信息”栏,详细阐述未能获取实际排放数据的具体原因。
2) 在“补充”栏,上传相关支持文件,用以证明自身为从供应商和/或生产商处获取数据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及所采取的措施。
当主管当局负责评估报告人是否已采取充分措施履行提交完整且准确的CBAM报告时,从CBAM商品生产商处获取必要实际排放数据可能面临的实际困难,可能会被视为合理考量因素,并在评估过程中予以适当考虑。
在决定处罚时,主管当局也会考量报告人为努力收集数据所投入的手段和资源,包括评估这些手段和资源是否与报告人的经济规模以及CBAM商品及其隐含碳排放量相匹配。同时,主管当局还会考虑在与第三国生产商或供应商打交道中,重复采取这些行动及后续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关时间段的长度和持续性。
总而言之,在无法获得实际排放数据时,报告人应始终证明自己已经尽了一切合理预期的努力,并会基于供应商/运营商的内部运营实力及其核算实际排放量的能力,合理地期待对方提供相关数据。
距离2026年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开征的期限仅剩一年,欧盟官方将加强对数据质量的审核力度。建议我国制造商在提升自身工厂数据管理水平的同时,也应积极推动原料供应商确保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
此外,企业仍需密切关注欧盟政策的最新动态,并同步关注本国内碳市场的监管情况,以便清晰了解自身及供应链上游是否将面临相关碳成本的责任。
相关阅读:
仅需3步!帮您准确判断「出口欧盟产品」是否受CBAM管控—瑞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