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沪深北三大交易所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此外,交易所还同步配发《指引》英文稿,以充分满足国际投资者需要。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的公告(北证公告〔2024〕14号)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的通知(深证上〔2024〕284号)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的通知(上证发〔2024〕33号)
自年初沪深北三所就《指引》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具体意见征集情况详见:开年重磅!ESG报告进入“强制时代”,上市公司如何做好信息披露?),各方积极响应并提出反馈意见共80余份。此次正式发布稿在认真梳理和吸纳这些建议的基础上,已进行细致修订。
为了便于相关方快速掌握要点,我们特地梳理了《指引》的核心内容,围绕ESG报告的披露主体、披露时间和披露议题展开,希望能够助力更多关注国内ESG报告的各方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ESG披露主体
交易所 | 强制披露 | 自愿披露 |
上交所 | 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指数、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 | 其他上市公司 |
深交所 | 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深证100指数、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 | 其他上市公司 |
北交所 | / | 北交所上市公司 |
ESG披露时间
《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按照《指引》规定进行编制,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
《指引》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企业能够平稳过渡并顺利应对新规定,特设置了一年过渡期,即在此期间,相关企业可提前调整和完善相关信息及流程:
❖ 2024年度ESG报告:应在2025年4月30日前发布,鼓励上市公司提前按照本《指引》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
❖ 2025年度ESG报告:应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纳入强制披露范围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
ESG披露议题
《指引》正式发布稿共6章63条,ESG报告需围绕“治理 —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进行分析和披露,在环境、社会和治理下设置了应对气候变化、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尽职调查等21个具体议题,并通过定性与定量、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议题设置了差异化的披露要求。具体如下:
下一步任务
在证监会的统筹安排下,沪深北三所将全力开展市场培训等各项服务工作,并根据市场反馈不断完善ESG报告的详尽度。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在ESG评级、指数开发和投资等领域共同推动ESG实践的深入发展。
此外,国证、Wind、商道等指数及ESG评级机构,也将紧跟《指引》新要求,积极将《指引》内容纳入其ESG评级体系中,持续加强国内ESG评级体系建设。
企业应对策略
❖ 深入理解《指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明确自身在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方面的职责和义务,为后续的报告编制工作提供指导。
❖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明确可持续发展目标、设定合理指标,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
❖ 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确保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信息传递畅通,提升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对于已经发布过可持续发展报告或社会企业责任报告的企业,应对照《指引》要求,进行细致的优化和完善,提前适应新的披露标准。
❖ 对于在ESG披露方面已经走在前列的优秀企业,鼓励积极为供应链伙伴提供指导和支持,或及时公开披露其最佳实践,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树立标杆,共同推动ESG实践的不断深入与普及。
强制披露ESG报告
在当前潮流下,企业应积极拥抱ESG报告与可持续发展规划,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企业战略与日常经营之中。
上市公司作为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更应发挥引领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和完善公司治理,以此不断提升自身综合实力。
同时,我们鼓励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也积极参与到可持续发展的实践中来,通过优化经营模式、创新管理理念、提高经营效益等方式,逐步增强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积极影响!
欢迎关注瑞欧科技,后续我们将持续跟踪《指引》的披露要求与实践案例,及时为您传递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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