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配额分配相关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实施了《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以下简称《配额方案》)。
《配额方案》发布后,我们为企业精心梳理了六大应着重关注的核心要点,供各位参考借鉴:
外购电力间接排放不再纳入
前两个履约周期将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和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纳入配额管控范围。
经测算,间接排放量在行业排放总量中占比小、减排效果有限却显著增加了工作量。
因此,《配额方案》不再将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纳入配额分配的范围,并相应调整了配额基准值。
将基于“供电量”核定配额调整为“发电量”
为确保配额核定过程中各项参数真实、准确、可靠,《配额方案》将基于“供电量”核定配额调整为基于“发电量”核定配额,发电量参数来自企业读表。
前两个履约周期均基于“供电量”核定配额,供电量由机组发电量减去与生产有关辅助设备消耗的厂用电量计算,涉及参数多、核算核查难度大,数据质量存在风险。
优化简化配额分配的修正系数
《配额方案》简化和优化各类修正系数,更精准突出鼓励导向:
取消机组供热量修正系数,通过优化调整基准值直接实现对发电机组供热的合理激励;
取消机组冷却方式修正系数,由于《配额方案》将基于“发电量”核定配额,空冷机组厂用电对配额分配的影响已从源头消除,故相应取消该修正系数;
将“负荷系数修正系数”更名为“调峰修正系数”,并将补偿负荷率上限调整为65%,更精准鼓励承担调峰任务的机组。
引入配额结转政策
为解决企业惜售配额、市场交易不活跃、配额缺口企业履约压力较大等问题,《配额方案》引入了配额结转政策,规定了有配额盈余企业2019~2024年配额结转为2025年度配额的具体要求。但是,未按规定完成2023或2024年度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得申请结转。
每家配额盈余企业的配额最大可结转量由基础结转量和净卖出量组成,净卖出量越多、可结转配额量越大。计算如下:
最大可结转量=基础结转量(10000tCO2)+净卖出配额量*1.5
注1:最大可结转量不高于重点排放单位2025年期末配额持仓量,计算结果向下取整;
注2:净卖出配额量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2019~2024年配额的卖出量减去2029~2024年配额的买入量;
注3:2019~2024年配额包括2019-2020年配额、2021年配额、2022年配额、2023年配额、2024年配额。
优化履约时间安排
前两个履约周期均是每两个履约年度在同一时间履约,存在日常交易不活跃但履约截止日前扎堆交易的问题,不利于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次《配额方案》将2023和2024两个年度的履约截止时间分别定为2024年底和2025年底,实现一年一履约,可有效促进企业交易,提升市场活跃度。
旧CCER抵销清缴即将到期
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CCER抵销2023、2024年度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配额量的5%。
但是需要注意,2017年3月14日前已获得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备案的核证自愿减排量(旧CCER),仅限2024年12月31日前用于全国碳市场抵销配额清缴,2025年1月1日起不再用于全国碳市场抵销配额清缴。
这意味着,2024年12月31日后,旧CCER将彻底退出全国碳市场配额履约抵销机制。
碳市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总体看,全国碳市场建设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覆盖行业、市场活跃度、市场功能发挥等许多方面仍有发展和完善的空间,《配额方案》是健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要方案,不仅是针对发电行业自身的政策文件,也为后续其他高排放行业的配额方案的发布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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