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以来,从国家的顶层设计政策文件至各省市的碳达峰实施方案初步建立了“1+N”政策体系,引导和保障我国双碳目标的达成。
随着我国双碳工作的推进,各省级政府纷纷出台细分领域政策,同时各地级市也在积极响应省级政府号召出台地方碳达峰方案,可见我国正在自上而下积极贯彻双碳战略。
从顶层设计文件至落地实施政策,政府对于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指引和保障也更加明晰。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关注了解下,近期各地政府的双碳行动都有哪些吧!
《吉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到2030年,城乡建设领域直接碳排放达到峰值;间接碳排放控制成效显著。
保障措施:
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计量体系,加快制定出台《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落实国家要求,实施“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和乡村建设评价机制。
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绿色技术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示范和产业化应用。
落实国家支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制定完善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
《海南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重点支持方向:
构建清洁能源体系、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
构建碳达峰碳中和财政政策体系: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税收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等“四大工具”;引导各类资源和要素向绿色低碳发展聚集;推动自由贸易港相关税收政策与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发展相衔接。
《福建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培育省级以上绿色低碳工厂150家、绿色低碳供应链企业25家、绿色低碳园区15个;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以上。
到2030年,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力,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
保障措施:
健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环保、节约能源等法律法规。完善地方法规规章,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业法规体系。
完善经济政策。加大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各项节能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落实并完善国家、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应用保险补偿机制。
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
强化节能监督管理。持续做好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强化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日常监察,对违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完成滨海新区下达指标,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50万千瓦以上,绿化覆盖率35%以上。
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完成滨海新区下达指标,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力争达到250万千瓦以上,绿化覆盖率40%以上,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保障措施:
强化目标考核: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
夯实能力建设:建立低碳发展人才培育和引进机制,积极培养和引进低碳发展专业人才队伍及后备队伍。
落实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配套政策,落实资金保障。继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推动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灵活多样的产品和服务。
为顺利推进双碳工作,各地政府推出新政、加强监督、提供保障,在双碳这场变革中,企业应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抓住政策红利,实现低成本、高效益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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