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

企业应对拟出口的食品接触材料或制品的组成成分进行分析,判断其是否符合欧盟法规的要求。企业要查询法规的正面清单,确认成分都在正面清单中后,企业还需确保物质的使用符合法规中的限制要求。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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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6】2016年10月欧盟快速预警系统通报(RASFF)概要
2016年10月,RASFF共通报食品接触材料产品11起,其中10起来自中国(包含香港地区),占比91%。通报最多的为金属元素迁移量和甲醛含量超标。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
2016年11月16日
【2016-10-24】2016年第三季度 欧盟快速预警系统通报(RASFF)概要
2016年第三季度(7月1日-9月30日),RASFF共通报食品接触材料产品24起,其中20起来自中国(包含香港和台湾地区),占比83.33%。通报最多的为金属元素迁移量、甲醛含量以及芳香胺含量超标。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
2016年10月24日
【2016-9-6】欧盟修订食品接触塑料法规(EU) 10/2011 ——(EU) 2016/1416
据欧盟网站消息,2016年8月24日欧盟发布(EU) No 2016/1416委员会条例,就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修订(EU) No 10/2011号条例,本法规自公布后第20日起开始生效。
2016年9月6日
【2016-8-15】欧盟评估通过了碱式碳酸铜在智能包装中的使用
2016年7月21日,欧盟EFSA评估通过了碱式碳酸铜(CAS 12069-69-1)在智能食品接触材料中的使用——作为可以用于指示在2-10℃下,储存时间为12天的新鲜禽肉的新鲜度的油墨的组分。
2016年8月15日
【2016-7-4】2016年6月欧盟快速预警系统通报(RASFF)概要
2016年6月,RASFF共通报食品接触材料产品17起,其中13起来自中国,占比76.47。通报最多的为金属元素迁移量和芳香胺含量超标。具体如下表: 
2016年7月4日
【2016-6-6】2016年4月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快速预警系统通报
2016年四月,RASFF 系统共通报食品接触材料产品18起,其中15起来自中国,占比83.33%。通报最多的为甲醛和金属元素含量超标。
2016年6月6日
【2016-3-25】EFSA给出了纳米氧化锌作为食品接触物质的评估意见
近日,欧盟EFSA的食品接触材料评估小组(CEF)给出来了纳米氧化锌作为食品接触物质添加到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安全评估意见。该物质作为紫外吸收剂添加到未塑化的聚合物中,最大添加量为2%。纳米氧化锌以纳米形态分布在聚合物中,并存在于最终制品中。用3%乙酸,10%乙醇和50%的乙醇作为食品模拟物,在60℃下处理10天,最终的迁移量分别结果为2.0, 0.05和0.06 mg/kg。早在2003年,科学委员会就建立了锌的NOAEL(No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值为50mg/人/天,并建议每日摄入上限为25 mg/人/天。但是考虑到在聚合物中的纳米材料的扩散性质和纳米氧化锌的溶解性,CEF给出的意见为纳米形式的氧化锌不会迁移到食品中,因此评估的重点是能够溶解的锌离子。从测试结果来看,锌离子的迁移量在25 mg/人/天的限量内,符合目前的特定迁移限量。另外,评估小组也指出如果结合其他来源的饮食暴露,也许会超过25 mg/人/天。最终的决定还需要欧盟委员会来评判是否通过纳米氧化锌作为食品接触物质的申请。
2016年3月30日
【2016-3-24】欧盟拟修订塑料法规NO 10/2011 中BPA的特性迁移限量值
2016年3月14日,欧盟向WTO发布G/SPS/N/EG/159号通告,通告称将修订塑料法规中BPA的特定迁移限量值(SML),并表示该限量将同样适用于涂层和清漆。
2016年3月24日
【2016-3-8】EFSA通过了食品接触材料中α-生育酚乙酸酯的安全性评估
近日,EFSA 食品接触材料、酶、风味物质和加工助剂小组(CEF)评估了α-生育酚乙酸酯(CAS Nos 7695-91-2 & 58-95-7)在任意时间和温度下接触全部类型的食品的聚烯烃类物质中作为抗氧化剂使用的安全性,其FCM 编号为1055。 该乙酸酯会与塑料中周围的水发生水解反应,其在塑料中起到抗氧化作用的主要活性成分为游离的α-生育酚。基于其在塑料中最大使用量为650 mg/kg,最坏情况下该物质的迁移量为56 mg/kg 食品。该物质的水解产物α-生育酚和乙酸在(EU) No 10/2011 中都允许使用并无任何限制。dl-α-生育酚和乙酸还受(EC) No 1333/2008 的监管。根据物质注册申请者所提交的毒理学信息,CEF 小组认为在聚烯烃中使用α-生育酚不会造成安全问题。
2016年3月8日
【2015-11-16】德国BfR风险评估建议书
德国《食品、日用品和饲料法典》LFGB是德国联邦法中涵盖食品、饲料和日用品安全的基本法。该法规使 用范围除食品和饲料外,几乎涵盖了所有可能影响人类健 康的日常生活用品,包括食品接触产品、化妆品包装容器、口腔和身体护理用品、预期较长时间与人体接触的用品、家用清洁和护理用品等。 以LFGB为法律依据,政府主管部门分别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制定了一系列实施LFGB的具体法规条例,其中涉及食品接触材料的为德国日用品法BedGgstV。该法规涉及的食品接触材料有塑料、再生纤维素膜和陶瓷,以及橡胶奶嘴,实质上是对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的转换。 在 国家层面的立法外,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对食品接触材料安全进行了大量研究,发表了一系列“建议书”。尽管BfR建议书本身并非法律文件,由 于其设计诸多尚未立法的材料和制品,为实施法规、防范风险提供了具体措施和指标,被欧盟和其他成员国视为德国法规体系的有机部分,甚至当缺乏欧盟或本国法 规时,以德国BfR建议书为管控参考依据。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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