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委层面
1、国家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召开碳定价机制研究座谈会
价格成本调查中心10月21日下午召开座谈会,课题组介绍了目前研究进展情况,各方面专家就我国现行碳市场运行情况、定价机制存在的问题开展讨论,并提出完善我国碳市场定价机制的政策建议。
11月11日,中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国家联络人向《公约》秘书处正式提交《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进展报告(2022)》(以下简称《进展报告》)。
《进展报告》总结了中国更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以来的新部署新举措,重点讲述应对气候变化的顶层设计,以及在工业、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全民行动等重点领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的新进展,总结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系统碳汇巩固提升、碳市场建设、适应气候变化等方面的成效。同时《进展报告》还包括了香港和澳门特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进展。
3、三部门:确保2030年前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主要目标包括:
“十四五”期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明显优化,低碳工艺研发应用取得重要进展,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
“十五五”期间,有色金属行业用能结构大幅改善,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0%以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确保2030年前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
据人民银行研究局巡视员周学东在11月10日召开的“中国可持续投资(ESG)与海南自贸港建设论坛”上介绍,目前中国绿色债券余额已突破1.4万亿元,但占债券市场总规模比重仅为1%左右。
从投资端来看,在ESG投资理念驱动下,绿色债券兼顾了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已成为高质量的金融资产,驱动绿色债券市场迅猛发展,国际资金投资活跃。可以预见,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未来增长空间巨大。
对于绿色债券市场下一步发展,周学东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绿色债券制度规范,确保绿色债券的绿色属性。包括建立强制性评估认证制度、统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有序完善强制性信息披露框架。
二是有序加大债券产品创新。包括进一步明确碳中和、转型债券支持范围;探索发行包括主权债、地方债在内的绿色政府债券,拓展绿色公共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
三是继续加强绿色债券国际合作,深度拓展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等。
地方层面
1、浙江绍兴: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
11月13日,绍兴市人民政府、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绍兴科创走廊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举措,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构建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支撑城市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分光谱式太阳能光伏光热高效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及应用,高层建筑光伏柔性直流用电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新型光伏建筑幕墙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大规模低成本氢储运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基于非贵金属催化剂的可再生能源PEM制氢加氢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
2、湖北:打造氢能全产业链生态 全面推进氢能强省建设
湖北省近日出台《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12条措施将强化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有力有效政策供给,打造氢能全产业链生态,全面推进氢能强省建设。
在支持产业投资方面,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氢能产业项目,按建设有效期内企业实施该项目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贴息,单个项目年度贴息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可连续贴息3年。
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氢能产业技改投资项目,按照项目生产性设备投资的8%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低100万元,最高1000万元。
3、吉林:“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各类电动汽车充电桩7000个
吉林省能源局印发《吉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吉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各类电动汽车充电桩7000个,换电站120座,充电站70座。到2025年,全省将建成充换电站500座,充电桩到达1万个以上,满足超过10万辆公用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预测到2025年,作为重点推广城市的长春市核心区计划新建27座充电站、75座换电站、2645根充电桩;其他城市共计划新建43座充电站、45座换电站、4355根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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