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直连!出口企业降本减排新路径

2025年2月27日

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的关注加剧,绿色电力(简称“绿电”)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5〕115号),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这一政策的发布,标志着江苏省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首批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涉及常州、苏州、盐城三市的5家企业。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新能源电池领域,其中盐城成为试点“主阵地”,共有3家企业入选。

江苏省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名单

对此,发改委需牵头制定试点方案,协调绿电资源筹措;电网企业负责优化绿电接入方案,推进电网改造及计量、溯源服务;试点企业则需配合技术方案设计,与绿电电源企业签订长期购售电协议,并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备案。

近年来,欧盟通过了一系列严格的绿色法规,如《电池和废电池法》(也称《新电池法》),要求所有出口至欧盟市场的电池必须提供碳足迹声明。

而根据核算细则草案,电力碳足迹只能按“全国平均电力消费组合”和“直连电力”两种模型计算,绿证暂不被认可。

因此国内企业只能通过直接使用绿电来降低产品碳排放,以满足欧盟《新电池法》的准入标准。

在此背景下,江苏省率先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可以通过“点对点”的绿电直供模式,帮助企业降低碳排放,同时提升绿电的消纳能力。

这一模式不仅能够满足企业对可溯源绿电的需求,还能帮助企业减少中间交易成本,提升用能经济性,同时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江苏省的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不仅是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的积极探索,更是推动国内绿色低碳发展的创新实践。从长远来看,这种模式有望从新能源电池行业扩展到其他高耗能产业,为企业带来更多经济和环境效益,助力我国在全球绿色经济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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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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