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6/217号法规,修订REACH附件17第23条第2项镉及其化合物的限量要求。
镉是一种灰白色金属,不溶于水,密度8.64g/cm3,熔点331.03℃,沸点767℃。镉在涂料中通常以镉红颜料(主要成分CdS/CdSe)的形式存在,镉红是高档油漆、涂料工业的首先红色颜料,镉红适合用于室外制品着色,如汽车涂装和高档烘漆。镉红还广泛用于耐温涂料、高耐候涂料、氟碳涂料、户外塑料制品、PVC型材、塑钢门窗、电子材料等行业。人体的镉中毒主要是通过消化道与呼吸道摄取被镉污染的水、食物、空气而引起的。镉在人体积蓄作用,潜伏朗可长达10~30年,主要会对肝、肾、胰腺、甲状腺和骨骼等器官造成较为严重的危害。
新的限量要求严格了涂料中镉及其化合物的使用,保障了人类健康,保护了生态环境。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23 镉 CAS号:7440-43-9 EC号:231-152-8及其化合物 | 2. 用于涂料[3208][3209]的镉,其含量不能等于或大于0.01%(质量分数),一旦超过则不能使用或投放市场。 若涂料[3208][3209]中的锌含量超过10%(质量分数),则镉的含量不能等于或大于0.1%(质量分数)。 含镉量等于或大于0.1%的经喷涂后的物品,不得投放于市场。 |
注:法规中海关代码[3208],指以合成聚合物或化学改性天然聚合物为基本成分的油漆及清漆(包括瓷漆及大漆),分散于或溶于非水介质的;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第32章注释四所述的溶液。海关代码[3209]指以合成聚合物或化学改性天然聚合物为基本成分的油漆及清漆(包括瓷漆及大漆),分散于或溶于水介质的。
该修订将于公布后的第20天气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