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组建了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主要职责:
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年度立项计划;
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提出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意见建议;
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他工作。
委员会下设14个专业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作为委员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消费者协会作为单位委员组成,负责本专业领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工作。委员由各部门推荐,经严格遴选产生,并向社会公示。
委员会设立合法性审查工作组,负责标准合法性审查,审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
设立专家顾问组,提供标准技术咨询和风险交流。
新闻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