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中拟对转基因标识方法、非转基因标识、强制标识目录及转基因含量进行修改。
为了帮助食品上下游企业及时掌握相应变化,瑞欧科技梳理修订重点内容,并做出了专业解读,供大家参考。
转基因加工制成品标识方法修改
“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产品加工制成的产品,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或者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
瑞欧解读:
意见稿中删除了第三类 加工品的制成品中关于“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标识的要求,取消了对制成品中转基因成分的限制,在某种程度上拓展了转基因加工制成品的范围。
明确“非转基因标识”要求
在第十一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对我国未批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生物,其产品标签、说明书上不得标注‘非转基因’字样。”
瑞欧解读:
关于非转基因要求目前能查询到的规定如下:
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商请对涉及转基因广告加强管理的函》(农办科函〔2014〕76号),对我国乃至全球均无转基因品种商业化种植的作物如水稻、花生及其加工品的广告,禁止使用非转基因广告词;对已有转基因品种商业化种植的大豆、油菜等产品及其加工品广告,除按规定收取证明材料外,禁止使用非转基因效果的词语,如更健康、更安全等误导性广告词。
2)《关于指导做好涉转基因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农科(执法)函〔2015〕第18号 )对我国未批准进口用做加工原料、未批准在国内进行商业化种植,市场上并不存在该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禁止使用非转基因广告词;对我国已批准进口用做加工原料或在国内已经商业化种植,市场上确实存在该种转基因作物和非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可以标明非转基因但禁止使用更健康、更安全等误导性广告词。
3)《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6号)对我国未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国内商业化种植,市场上并不存在该种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不得标注“非转基因”字样。
意见稿在总结以上对于“非转基因”标识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企业应以我国批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生物作为基准:即已存在于我国批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生物的,才可以标注“非转基因”。
因此,企业在进行标签、宣称、广告时应特别注意,在某些不含转基因成分的商品上,不得标注“非转基因”字样,避免误导消费者。
修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
瑞欧解读:
目录调整:
1)删除: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即番茄产品不强制标注转基因。
2)新增:大豆蛋白,豆渣,玉米渣、玉米粕,棉籽油、棉籽粕,苜蓿草,番木瓜;
因目录从2002年起已有20多年未曾变化,提醒相关企业特别注意本次新增的产品,尤其是使用范围较广的大豆蛋白产品,切记需要标识。
3)单列:大豆种子、玉米种子、棉花种子、番木瓜种苗进行单列,并非删除,特别是番木瓜种苗也是首次列入。
4)首次明确:上述产品中,单一作物转基因成分含量超过产品 3% 时应当标识。这一规定将终结中国无转基因含量要求的历史。
本次转基因标识的新规修订意见,将影响众多领域,涉及的上下游企业应引起足够重视,并及时关注变化;
目前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意见截止2023年11月17日,若企业有相关意见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瑞欧科技进行提交,如有疑问欢迎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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