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食物商亦必须由今日中午12时起计的14天内,根据《命令》指明的方式收回其供应的受影响食物,然后加以处置。有关《命令》今日已刊登宪报。
食物安全中心发言人说:“台湾当局日前公布‘北海’及‘协庆’怀疑使用劣质原料(例如动物饲料用牛油和动物源性及植物源性非食用油脂)生产食用油脂。加上台湾当局早前就其他问题台湾油脂制品的公布,食环署有理由相信‘北海’和‘协庆’的油脂制品很可能不适宜供人食用,除非台湾当局有正式通知方作别论。食环署的调查亦发现,香港一些食物商曾进口这两间公司的猪油。”
他续说:“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健康,食环署认为有必要继9月14日及10月29日后,发出第三道《食物安全命令》,明确禁止所有由‘北海’及‘协庆’生产的食用油脂及由该等油脂制成的所有食物进口和在香港供应,以及强制要求食物商有系统地回收相关产品,以确保该等产品不会在香港市场继续流通。 ”
鉴于台湾油脂制品的安全和质量成疑,食环署早前已采取预防性措施,停止所有台湾的食油进口及在香港供应,有关措施仍然继续执行,并涵盖三道《命令》以外所有台湾生产的油脂。任何人违反《命令》的任何条款,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12个月。
食物安全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包括与台湾当局保持密切联系、跟进调查事件及密切监督回收,亦会以风险为本,加强抽验各地进口的食用油及较高风险食品,确保食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