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认证监管职责,不断增强认证公正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含派出机构)认证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监管职能
二、认证监管机制
三、严格依法履职
四、创新监管手段
五、加强组织实施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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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认证监管职责,不断增强认证公正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含派出机构)认证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监管职能
二、认证监管机制
三、严格依法履职
四、创新监管手段
五、加强组织实施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