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启动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
众所周知,医院会为医护人员购买医疗事故责任险,如果发生医疗事故,患者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医院的损失也可以减小。日前,我省出台的《湖北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与医疗事故责任险一样,将可以在食品安全领域发挥作用。
据介绍,《方案》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承保机构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专业运作、多方共赢”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创新开发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运作模式,形成初具规模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场,为全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积累经验。
食品安全责任险涵盖生产经营企业
那么,哪些单位可参与此险种呢?据悉,《方案》明确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均可作为食品责任保险的参保对象,各市州可结合实际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重点选择各类学校食堂、集体配餐企业、中央厨房、大中型酒店、农村集体聚餐提供者等餐饮服务单位。
同时,生产食品添加剂、乳制品、肉类产品、饮料、冷冻食品、酒类产品等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企业、食品经营超市等食品流通企业也可以开展试点工作。
接下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湖北保监局将联合制定管理办法,面向市场公开选择4—5家实力强、信誉好、网点全、偿付能力充足的保险机构作为推荐承保机构,具体负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期间的承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