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关税(CBAM)在过渡期对输欧企业有什么要求?

欧盟碳关税法规(CBAM)
2024年6月20日

欧盟碳关税(CBAM)过渡期(2023年10月1日 ~ 2025年12月31日)内,CBAM报告人(欧盟进口商或其海关间接代表)需每季度提交上一季度的CBAM报告(CBAM report),最迟在该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内容包括:

1)上一季度进口CBAM商品信息;

2)CABM商品的嵌入碳排放总量;

3)CABM商品的嵌入间接碳排放量;

4)原产国已支付碳成本(如适用);

注意:境外输欧企业须需配合提供碳排放核算相关数据和文件。

关注 “碳索新未来”
专注解析“双碳”专业知识,提供“双碳”前沿观点,研究低碳/零碳解决方案,助您实现碳目标!
本文内容及版权均归瑞欧科技所有。内容来自公开渠道的法规政策及瑞欧基于专业分析的经验总结,仅供参考。部分源自官方发布或转载,已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瑞欧科技,为您提供一站式全球市场准入咨询和产品注册登记服务。
想了解更多法规相关,请联系我们
电话:0571-87007555
邮箱:customer@reach24h.com
相关资讯
欧盟碳关税(CBAM)过渡期合规要点总结:管控范围与输欧出口商应对策略
欧盟碳关税|CBAM官方解答系列(五):过渡期登记平台使用手册
欧盟碳关税或将被征收,输欧有机化学品企业务必注意!
欧盟碳关税过渡期实施细则通过!CBAM报告的提交主体及产品排放量解析
欧盟碳关税|官方解答系列(三):如何填报CBAM报告?注意事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