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发布了《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以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已有近100家机构获得绿色产品认证资质,并发放了超过30000张有效认证证书。
在双碳背景下,建立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求,市场监管总局对原有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正征求公众意见。
什么是绿色产品
指产品的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符合相关评价标准的产品。
什么是绿色产品认证
绿色产品认证,包括绿色产品全项认证、绿色产品分项认证。
绿色产品全项认证
指认证机构对产品的全部绿色属性,是否符合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可以获得以下标识:
绿色产品分项认证
指认证机构对产品的部分绿色属性,是否符合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可以获得以下标识:
自我声明
除根据认证规则认证外,企业可进行自我声明获得以下标识:
运行机制
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全国绿色产品认证,与多部门联合监管,各部门推动认证结果应用和产品推广;
监督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与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监督本地区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使用;
推广
市场监管总局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信息平台,发布政策法规、产品目录、认证机构、标准规则、认证结果等信息,推广优秀案例,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认证规则设定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制定并发布绿色产品认证目录,并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制定并发布认证实施规则,并在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时征询其意见;
认证机构要求
认证机构从事绿色产品认证活动应依法设立,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关技术条件和管理能力;
认证流程
认证委托→认证受理→样品检测→现场检查→认证决定→获证后监督
处罚
伪造、变造、冒用、买卖和转让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绿色产品标识以及认证活动中的其他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推行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不仅是鼓励企业生产绿色低碳产品、带动社会绿色消费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通过“绿色低碳”属性抢占绿色消费市场的重要途径。企业可通过节能改造、工艺优化等途径打造绿色低碳产品,为绿色产品认定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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