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4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了《2024年排放差距报告》。
报告指出,各国必须在下一轮国家自主贡献(NDC)中共同承诺,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年排放量减少42%,到2035年减少57%,并迅速采取行动来支持这一目标,否则《巴黎协定》的1.5°C目标将在几年内化为泡影。
随着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新高,全球气候影响加剧,各国正在准备新版国家自主贡献预案(NDC ),并将于 2025 年初巴西 COP30(第 30 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召开之前提交。《2024 年排放差距报告:停止空谈》发现,为避免本世纪内气温升幅远超2°C,各国必须利用在阿塞拜疆巴库举行的 COP29 为起点,提振雄心,并确保最新的国家自主贡献预案共同承诺到2030 年实现将近一半的温室气体减排。届时,各国必须以目前采取的行动为基础迅速兑现承诺。倘若不这样做,《巴黎协定》的 1.5°C 目标将在几年内不复存在,而 2°C 的目标也将岌岌可危。
从技术上讲,我们仍然有可能实现 1.5°C 的目标,通过太阳能、风能和森林非常有望实现全面快速的减排。要发挥这一潜力,足够强力的国家自主贡献迫切需要以下方面的支持:全政府部门共同推进、采取措施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协同效益最大化、加强国际合作(包括改革全球金融架构)、强力的私营部门行动以及至少将用于气变减缓行动的投资增加六倍。G20 国家,特别是排放量最大的成员,需要承担重任。
新版《巴黎协定》国家自主贡献预案将于明年初在巴西 COP30 召开前提交,各国必须共同承诺并在 2030 年内实现前所未有的温室气体减排水平,从而保障 1.5°C 目标的可行性。
实现 1.5°C 目标的最低成本路径在于:到 2030 年,排放量必须比2019 年水平下降42%。而要实现 2°C 的目标,到 2030 年,排放量必须下降 28%。
展望 2035 年——也就是将 2030 年纳入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之后的下一个里程碑——排放量必须降低 57%,才能将升温控制在 1.5°C 以内,降低 37%,才能将升温控制在2°C 以内。
由于 2023 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同比增长 1.3%,达到了 571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这项任务变得更加艰巨:到 2035 年,为了实现 1.5 摄氏度的目标,每年必须削减7.5%的排放量,而为了实现 2 摄氏度的目标,每年必须削减 4%的排放量。
每减少一丝一毫的升温,都对挽救生命、保护经济、避免损害、保护生物多样性和迅速遏制任何温度过高的情况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仅执行目前的国家自主贡献,而没有在新承诺中展现更高的雄心,那么本世纪内我们面临的最乐观情景也将是灾难性的全球变暖,升温可能高达 2.6°C。
全面实施无条件和有条件的国家自主贡献——后者是指需要外部支持的预案——只能将2030年的预期排放量减少 10%,预计将导致高达 2.6°C 的气温升幅。
实施现有的有条件的国家自主贡献将导致温度升幅高达 2.8°C。
仅执行当前的政策将导致高达 3.1°C 的气温升幅。
所有这些情形都将对人类、地球和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导致我们必须在未来付出高昂代价,从大气中大规模清除二氧化碳,才能抑制远超《巴黎协定》目标的升温幅度。
在全面实施无条件和有条件的国家自主贡献的基础上增加额外的净零承诺,可以将全球变暖限制在 1.9°C 以内,但目前对于这些净零承诺的落实信心不足。
尽管任务艰巨,但从技术上而言,仍然有可能通过减排来最终实现 1.5°C 的目标。
报告显示,2030 年和 2035 年的排放差距可以通过每吨二氧化碳当量200 美元以下的成本来弥合。
2030 年的减排潜力为 310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占 2023 年全球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52%,2035 年则为 410 亿吨。
增加太阳能光伏技术和风能的部署可以在 2030 年实现这一总减排潜力的27%,并在2035年完成 38%。
森林行动可在 2030 和 2035 年实现这一减排潜力的 20%左右。
其他强力举措包括建筑、交通和工业部门的增效措施、电气化和燃料转换。
要发挥气变减缓行动的潜力,全球必须立即展开动员,且动员的规模和速度需达到唯有在全球冲突后才会出现的水平。
报告呼吁采取全政府部门参与的方式,重点关注能够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协同效应最大化、权衡取舍最小化的措施。
同样必要的是,在全球金融架构改革和私营部门强力行动的支持下,用于减缓行动的投资应至少增加 6 倍。
并非所有额外融资都是增量融资,因为无论如何我们都需要投资来满足日益增长的能源等发展需求。
据估计,从 2021 年到 2050 年,实现净零排放的增量投资为每年0.9-2.1 万亿美元。而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每年的价值为 110 万亿美元。
G20 国家的行动和领导力——特别是最大的经济体和排放国的行动和领导力——将至关重要。
2023 年,G20 成员(不包括非洲联盟)的排放量占全球总排放量的77%。
非洲联盟加入 G20 后,成员数量从 44 个增加到 99 个,翻了一倍以上,但总排放量也仅上升至全球的 82%——这凸显了各国责任有所区别的必要性。
由于 G20 成员在实现当前的国家自主贡献方面仍未步入正轨,排放量最大的成员需要在当前和新的承诺中大幅增加行动和雄心。
加强国际支持、增强气候融资对于确保在 G20 成员和全球范围内公平实现减缓与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新版国家自主贡献预案必须设计合理、具体且透明,以便达成任何新目标。
国家自主贡献必须囊括《京都议定书》中列出的所有气体,覆盖所有部门,根据基准年份设定具体目标,并明确规定有条件和无条件的要素。
预案必须详细说明优先考虑发展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国家计划如何与目标宏伟的减排工作保持一致。
预案必须透明和清晰地说明公平的努力和尽可能高的目标如何在其中得以体现。
预案必须包括详细的实施计划,寻求当前和 2035 年加快减缓行动的各种方案。这些计划应包括部门基准、相关的气变减缓办法和潜力,以及审查和问责机制。
对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国家自主贡献应详细说明所需的实施手段,包括体制变革和政策变革,以及所需的国际支持和资金。
以上内容与图片源自: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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