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各种已经或预期可能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接触、或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材料和制品。包括所有已经与食品接触,预期与食品接触以及虽不和食品直接接触,但其成分会通过转移、渗透等途径迁入到食品中而成为食品组分的材料。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存在于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其材料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所接触食品的安全,是控制食品安全的关键因素。随着食品接触材料的广泛应用以及对其研究的深入,许多由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所引起的影响人体健康的问题被广泛报道,如食品被包装中的矿物油、双酚A等物质污染而产生健康风险。
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问题已日益受到政府、 行业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出口环节,相关的不合格问题也是频频发生,但这类问题有可能是不了解目标市场的法规标准引起的。
通过总结2022年欧盟的食品安全预警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 RASFF)对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通报情况,我们可以发现, 2022年全年RASFF通报的食品接触材料共计209例,其中来自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产品共144例,占通报总数的68.9%;通报最多的材料类型为塑料制品,其次是金属制品和纸制品。不合格的原因中,除了芳香族伯胺迁移超标、重金属迁移量超标、甲醛迁移超标和三聚氰胺迁移超标这类历年常见的问题外,占比最大的是由于产品中违规使用了植物纤维。
这些信息都表明,缺少对于目标市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管理要求的了解可能是出口不合格产品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规范食品接触材料的使用,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针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制定严格的监管标准和要求,同时为了应对日新月异的食品接触用途的材料业发展,许多国家或地区也设置了上市前的风险评估程序来对食品接触材料的新品种进行安全性评估。
本白皮书节选了中国、美国和欧盟三个食品接触材料管理比较成体系的国家/地区,对三地的管理要求进行介绍。 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食品接触材料的合规,需要上游材料研发企业、包装/容器生产厂商和下 游食品企业的共同关注。
主要内容:
1.1 中国对食品接触材料的定义
1.2 中国食品接触材料主管当局和监管模式
1.3 中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体系
2. 企业的合规义务
2.1 符合性声明 (DoC)
2.2 供应链责任
3. 食品接触物质新品种申报
3.1 新物质申报的基本原则
3.2 新物质申报流程
3.3 新物质申报需要准备的材料
1.1 立法机构
1.2 监管体系及监管机构
1.3 法规框架
1.4 成员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简介
2. 企业的合规义务
2.1 符合性声明
2.2 企业的自我风险评估
3. 新物质申请
3.1 申请流程
3.2 申请卷宗要求
3.3 EFSA风险评估后
1.1 食品接触物质(食品接触材料)定义
1.2 监管机构
1.3 法规体系
2. 食品接触物质(FCS)进入美国市场前的合规判断
2.1 常规判断
2.2 特殊判断
3. 美国新物质申报(FCN)简介
3.1 FCN背景介绍
3.2 FCN特点
3.3 FCN申请情况分析
4. 美国食品接触通告(FCN)申请要求
4.1 申请流程
4.2 申报资料要求
4.3 FCN申请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