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进口商指的是报关单中标注为“进口商”的实体。在涉及进口电力的特殊情况下,若输电容量是通过明确的容量分配来确定的,那么那些已获分配进口容量并指定其为进口容量的主体,应被视为在其申报进口电力的成员国中负责CBAM申报的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