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发布《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底,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行业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到25%以上,再生铝产量达到1150万吨。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电解铝行业2024年—2025年形成节能量约2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650万吨。
到2030年底,电解铝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明显下降,可再生能源使用进一步提升,低温铝电解、新型连续阳极电解槽、惰性阳极铝电解、再生铝保级利用等节能降碳技术取得重要突破,高端铝产品供给能力大幅提升,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重点任务主要包括:
(一)优化产业布局和产能调控
严格执行电解铝产能置换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电解铝产能。新建和改扩建电解铝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主要用能设备须达到能效先进水平。综合运用环保、节能、安全、技术、质量等手段,依法依规退出和处置电解铝落后低效产能,加快淘汰200kA以下预焙阳极铝电解槽。产能退出项目须符合拆除动力装置、封存电解槽、限期拆除等要求。合理调控铝锭等高耗能、低附加值产品出口。(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改造
推动铝电解槽大型化,支持实施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节能改造。鼓励采用高强度钢材、低摩擦轴承、高效电机等材料设备优化电解槽结构,加强铝电解槽能量流优化及余热回收。推广应用高效稳定铝电解、电解槽运行优化、石墨化阴极及磷生铁浇注降低阴极压降、降低电解质压降等节能技术。鼓励应用高质量阳极材料、阳极表面涂层技术等,减少阳极消耗。推进电解铝行业用能设备更新升级,推广高效整流设备、智能槽控系统、在线监测装备、多功能智能天车等先进装备,加快淘汰低效落后风机、电机、水泵等用能设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非化石能源替代
积极支持电解铝企业扩大风电、光伏、水电、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应用,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既有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电解铝企业参与建设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探索应用铝电解虚拟储能及柔性调控技术,提高项目用电负荷调节匹配能力。支持电解铝企业通过绿证绿电交易、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等方式,积极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推动电解铝企业结合实际推广应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车船、铁路、水路等清洁低碳运输方式。到2025年,清洁运输比例达到70%左右,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比例达到80%左右。(国家能源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产业链协同绿色发展
引导电解铝企业优化升级原材料方案,通过控制氧化铝等原材料质量、降低氧化铝杂质含量、净化阳极覆盖料等方式,提升氧化铝、铝用阳极和阴极等产品质量。鼓励电解铝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发展铝合金材料、铝基复合材料、深加工铝材等高端绿色产品。支持再生铝产业发展,健全铝产品回收体系,制定炉渣、铝产品下料、铝制品回收等环节标准,提高废铝、大修渣、铝灰渣、炭渣等综合利用水平。到2025年,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达到90%以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加快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电解铝行业的创新应用,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支持企业开展电解铝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广应用数字化智能电解槽、智能检测、焙烧堆垛天车无人驾驶、焙烧块和残极在线自动清理,提升电解槽自适应控制和优化调节能力。支持企业建设能源管理系统,加强电解、出铝、产成品、计量、质检、检修等全流程信息采集、计量监测、智能分析和精细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 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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