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新西兰危险物质及新有机体法案(Hazardous Substances and New Organisms Act,HSNO Act)修订案日前已完成公众咨询,此次修订旨在增强法规的可实施性,使新西兰的GHS要求与国际接轨,并促进各方更好的理解新西兰在化学品分类、标签、SDS、包装方面的合规要求。为实现这一目标,新西兰环保局(EPA)建立了公告制度,通过发布一系列主题公告来提炼HSNO法案下的主要要求,汇总各项内容的下属法规、行政条款和技术标准中的实施细则。
关于分类体系的公告
公告计划采纳GHS分类标准,与联合国紫皮书第五版修订版保持一致,同时也明确指出可兼容欧盟、美国和澳大利亚等新西兰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的GHS要求。该项公告一旦正式发布,申请HSNO法案下的新物质许可就必须对物质进行GHS分类,对现有物质则将给予2年的缓冲期进行新老分类体系的转变。
关于标签的公告
新西兰的物质标签要求涉及多项法规和标准。环保局提议将通用标签准则及一些特定物质的特殊要求都纳入同一项公告中,使之更合理化并得到巩固。新的要求基于国际良好标签规范,并与新西兰主要贸易国家的GHS要求保持一致。工作所场所化学品(包括农药)的标签应符合GHS规范,消费品标签也应符合GHS,或在适用的情况下应符合澳大利亚药物和毒物的统一调度标准(Standard for the Uniform Scheduling of Medicines and Poisons,SUSMP)中的有关要求。
新公告还对附加的陆生生态毒性类别的标签要求以及其他对现行标签要求的修改提出建议。
关于SDS的公告
在新西兰,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商/进口商和下游加工使用企业都有SDS相关义务。生产商和进口商方面的义务将保留在HSNO法案下,而关于下游用户必须在工作场所提供SDS的义务将转移到职业健康和安全法案(Health and Safety at Work Act,HSW Act)下。总的来说,新西兰将遵循含16大项内容的SDS格式,与其主要贸易国家相符。公告内容还包括SDS编写指南,SDS审核要求以及数据信息的具体要求。
关于包装的公告
根据公告,新西兰将使本国的产品包装要求进一步与国际通行的包装要求相协调,如联合国危险化学品运输规章范本。公告尤其在以下方面对消费品的包装进行了规定:
- 儿童防护包装
- 触感设计/永久性标识的包装
- 误导性包装
需要强调的是,关于分类体系方面,新西兰环保局提议继续沿用旧分类体系下的陆生生态毒性这一类别,但是仅要求用于生物杀灭剂的物质进行该项分类,其他的工业危险化学品或消费品不受此要求影响。
由于该分类在GHS体系中并不存在,所以原先的标签方法也一并沿用。相关分类信息应体现在SDS第12部分(生态信息),分入该项的物质在包装方面没有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