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的设计符合欧盟的国际承诺和义务及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CBAM系统反映了欧盟排放交易计划,其工作原理如下:
CBAM适用于欧盟进口商品的实际隐含排放量,其确定方法与欧盟排放交易计划下欧盟同类商品生产的排放量报告方法一致。
自2026年CBAM确定期生效起,欧盟进口商将购买CBAM证书,该证书的价格与欧盟碳市场下生产商品时应支付的碳价一致。
如果非欧盟生产商已经在第三国为生产进口商品的隐含排放支付了碳成本,则相应成本可从CBAM义务中全额扣除。
因此,CBAM将有助于降低碳泄漏的风险,同时鼓励非欧盟国家的生产商绿化其生产流程,并鼓励各国引入碳定价措施。
为了给企业和其他国家提供法律上的确定性和稳定性,CBAM正在逐步实施,最初只适用于碳泄漏风险较高行业中的部分商品:钢铁、水泥、化肥、铝、氢和电力。
在2023年10月1日开始的过渡期内,报告制度适用于这些商品,目的是顺利推出并促进与第三国的对话。注意,进口商将于2026年开始支付CBAM财务调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