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委层面
1、最高法:妥善审理涉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碳交易产品担保等纠纷案件
《意见》提出,研究发布司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司法政策,妥善审理涉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碳交易产品担保以及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涉碳绿色信贷、绿色金融等纠纷案件,助力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全面准确适用民法典绿色原则、绿色条款,梳理碳排放领域出现的新业态、新权属、新问题,健全涉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用能权交易纠纷裁判规则。研究适用碳汇认购、技改抵扣等替代性赔偿方式,引导企业对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进行绿色升级。
2、国家标准委下达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
7月2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正式发布。
本批双碳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共72项,其中制定56项、修订16项,均为推荐性标准。本批国家标准外文版计划共计44份,语种均为英文。
3、三部委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8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建成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
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3.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工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努力达峰削峰,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力,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
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地方层面
1、上海双碳顶层文件出台
《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到2060年全面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脱碳,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根据《实施意见》,在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上,上海将着重在三个领域,一是推动产业结构低碳转型;二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三是加大力度培育绿色低碳循环产业。
相较于《实施意见》强调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以及新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更增加了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以及完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的要求。
针对达峰阶段,《实施方案》通过十大行动对重点领域工作分别做了具体部署,包括能源绿色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等。
同时,《实施意见》在推进市场机制建设上也提出了要求,即推动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全国与上海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衔接,充分发挥碳交易机制在发现价格和降低全社会减碳成本方面的重要作用。
2、杭州:将碳资产管理公司、碳核查机构等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
下一步,将建设完善杭州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强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相关能力建设。
将碳资产管理公司、碳核查机构、检测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协助省级部门做好第三方机构的常态化监管。
3、海南出台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工作方案(2022-2024年)
全国碳价
数据来源:全国碳价数据来源于上海市环境能源交易所,各地方碳价数据来源于各碳排放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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