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蒸剂的原药和制剂应分别申请登记,按相应登记资料要求提交登记资料。对于原药和制剂含量及组成完全相同的,相同的毒理学试验项目可以仅进行一次试验,不需要重复试验,但应在提交的登记资料中加以说明,提供相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