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由国家药监局起草并于2021年6月3日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必须符合《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须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本办法所称化妆品标签,是指产品销售包装上用以辨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属性特征和安全警示等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标识,以及附有标识信息的包装容器、包装盒和说明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管理适用本办法。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标签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