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标签标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标签标识问题发布了公告。
该公告进一步规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标签标识,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企业规范产品标签标识和宣传声称。 任何组织或个人如发现涉及违反本公告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可通过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1月12日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照此执行。2023年2月22日起生产产品的标签标识应符合本公告的要求,此前生产的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