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牙膏备案人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备案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产品名称信息;
(四)产品配方;
(五)产品执行的标准;
(六)产品标签样稿;
(七)产品检验报告;
(八)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管理EU REACH和UK REACH的供应链平台
500+现成中英文PDE/ADE/OEL报告
全球化学品信息一键查询
与法规零距离,让合规更轻松
一键查询多个原料目录与合规要求
一站式食品合规管理平台
实现化学品全流程安全信息化管理
助力风险评估效率和质量提升
依据《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牙膏备案人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备案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产品名称信息;
(四)产品配方;
(五)产品执行的标准;
(六)产品标签样稿;
(七)产品检验报告;
(八)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