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特殊化妆品产品提交销售包装外文标签的中文翻译件时,需要注意什么?

中国化妆品 化妆品注册备案
2024年1月19日

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进口化妆品的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提交生产国(地区)产品的销售包装(含说明书),以及外文标签的中文翻译件。

所提交的中文翻译件应当如实翻译销售包装原标签内容,不能隐瞒,也不能通过遮盖、涂改等方式修改销售包装。如果销售包装(含说明书)上有相同的外文内容,可以只翻译一次,不需要重复翻译。

新闻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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