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化妆品备案时中文标签上应当标注哪些内容?

中国化妆品 化妆品注册备案
2024年2月18日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化妆品中文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

(一)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

(二)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四)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五)全成分;

(六)净含量;

(七)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新闻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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