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致突变试验的主要目的
1. 评价农药化合物的遗传毒性以及可能的遗传毒性机制
2. 预测农药化合物在每种不同的致突变试验中对人可能造成的遗传损伤
3. 预测农药化合物对哺乳动物的潜在遗传毒性致癌性
农药致突变性试验的结果分析
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新原药登记以及非相同原药登记中,需要对农药原药(母药)开展的致突变性试验包括以下四项:
1. 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
2.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3.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4. 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微核试验
评审能否通过要结合试验结果,分别对各项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价,判断试验结果为阴性或阳性。当前三项有一项为阳性、第四项为阴性时,应增加一项体内试验,如体内哺乳动物肝细胞程序外DNA合成(UDS)试验等;如果前三项均为阴性,而第四项为阳性,应增加体内哺乳动物生殖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或显性致死试验。
如致突变试验出现了两项(含)以上的阳性结果,经综合评价后仍不能排除则不能通过审查。
致突变试验原理概要
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利用一组鼠伤寒沙门氏菌和/或大肠杆菌检测引起细菌碱基置换或移码突变的化学物质所诱发的需要某种氨基酸的菌株(分别为组胺酸或色氨酸)成为不需要外源性供应氨基酸的突变,即是由营养缺陷型回变到野生型。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利用体外培养的哺乳动物细胞,检测受试物对其的基因突变作用,包括碱基对突变、移码突变和缺失等,从而评价受试物引起突变的可能性。这种突变属于正向突变,即野生型基因经过突变成为突变型基因的过程,这种突变可引起酶和功能蛋白的改变。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利用体外培养的哺乳动物细胞,检测受试物是否会引起细胞染色体畸变,包括染色体缺失、断片、互换等。
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利用哺乳动物骨髓嗜多染红细胞,检测受试物是否引起动物体内的这些细胞染色体或有丝分裂器损伤而诱导微核细胞发生率增高。
体内哺乳动物肝细胞程序外DNA合成(UDS)试验:利用哺乳动物肝细胞,检测受试物对动物体内体细胞诱发DNA修复的影响,遗传学终点为原发性DNA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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