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背景
2009年,欧盟发布了CLP法规,对进入欧盟市场的化学物质及其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进行了明确规定,该法规是“全球统一分类与标签系统(GHS)”在欧盟的具体体现。
2017年3月,欧盟新发布了CLP附件八—毒物中心通报(PCN)法规。在该法规要求下,企业如果在欧盟市场投放具有理化危险或健康危害的混合物,需要向成员国毒物中心提交通报,并需要在危险混合物标签上附上唯一的配方标识符(UFI)。
今年9月20日,欧盟对CLP法规进行了最新的修订征求。基于内分泌干扰物的严重健康危害,以及欧盟REACH法规关于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PBT)等的相关经验,本次修正案中,CLP法规新增了多个化学品危害分类,而新危险类别的引入将给供应链中的企业带来巨大影响。
为帮助企业理清欧盟对于危险化学品市场准入的最新法规要求,为广大输欧企业保驾护航,CRAC2022邀请了来自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的Catherine Cornu女士和Daniele Ape先生,针对「欧盟CLP法规」以及「欧盟毒物中心通报」的最新修订和企业合规义务更新进行详细解析。
Cornu女士和Ape先生都将从自身在ECHA多年的工作经验出发,为企业未来合规之路带来权威建议和要点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