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是许多进口企业高度关注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海关总署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将由备案制转为抽查制了!
什么是“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比如常见的牛奶、饮料、酒类、罐头、糕点饼干等都属于预包装食品。
而进口预包装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要有中文标签。
正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必须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规格和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并根据情况标注营养成分。
合格标签示例
之前预包装食品首次进口的标签需要备案,每个标签一个备案号,现在备案取消。
审核标签靠自觉
自2019年10月1日起,海关总署将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
进口商应当负责审核其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也就是说,10月1日起,需要进口商自觉负责审核标签,海关不负责审核了,所以企业在进口前,需要准备好合规的中文标签。
备案制转为抽查制
虽然取消备案,但海关总署还是会采取抽查制。
若你的进口预包装食品进关时,被海关抽中,要求现场查验或实验室检验的,那么你应当向海关人员提交该食品的合格证明材料、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原件和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及其他证明材料。
没抽中的按程序正常放行。
即使审核通过也不代表永久合格
不过,即使通过海关的抽检审核,也不能够保证你的标签始终都是合格的。
进口后,如果中文标签不根据法规变化,及时更新,一经发现确认,依法进行处置。
那这里的依法处置是什么呢?以下这些都有可能。
进口时
不准进口
发布通告,企业将产生不良记录
对不良记录的企业加强检验
进口后
一经发现、确认有违法行为,将会进行以下处置:
若被消费者投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除去消费者要求赔偿的损失外,还要支付该食品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如果监管介入,也存在同时处罚) 其他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如果进口预包装食品应用于入境展示、样品、免税经营(离岛免税除外)、使领馆自用以及通过旅客携带、邮寄、快件、跨境电子商务等形式入境的,按相对应的有关规定执行。 之前标签备案信息作废 2019年10月1日实行后,此前已备案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信息同步作废。 所有标签现在同一起点,统一经海关抽检。 总结
2019年10月1日取消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备案后:变成两头重,中间轻,即事前自审,事后监管为主,中间监管为辅,标签的主体责任事前事后都回归到进口商自己,海关仅负责依照程序处理,努力服务通关。 那么企业应该做些什么呢? 进口前 进口环节中 进口后 瑞欧科技提醒您 取消备案并不代表取消监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作为食品检验项目之一,海关依照会按照食品安全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 同时,建议消费者应尽量从正规渠道购买进口食品,必要时可以向商家索要食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