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规范和指导化妆品注册与备案工作,国家药监局制定了《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于2021年3月4日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化妆品注册或办理备案时,应当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交资料。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遵循风险管理的原则,以科学研究为基础,对提交的注册备案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负责,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境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对境内责任人的注册备案工作进行监督。
目录大纲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用户信息相关资料要求
第三章 注册与备案资料要求
第四章 变更事项要求
第五章 延续、注销等事项要求
第六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