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危险性评估及运输鉴定

背景介绍

危险货物的危险性辨识是整个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体系的基石,只有明确了产品是危险货物并了解其具有的危险特性后才能进一步合规化管理相关危险货物作业。

针对危险货物的托运方,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托运人应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确定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编号,遵守相关特殊规定要求。

我们能提供

基于以上法规和企业需求,瑞欧科技可为相关企业提供如下服务:

◆ 危险性识别

每个危险货物都有相应的UN编号、运输名称及危险性分类,这些危险性信息在后续选择合规危险货物包装,包装标签标记及相关运输文件准备时都是必要的信息。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

涉及危险货物出口时,企业常常会被船运公司或航空公司要求企业提供产品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该鉴定书核心内容是确定企业的产品在运输时是不是危险货物。如果是危险货物,那在包装选择,包装标签标记选择,运输文件准备上都需要额外注意;同时如果是危险货物的话,在出口申报时就需要按照危险品进行申报。因此一份合规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就显得格外重要。 

针对这项服务,恒创华标是一家专业从事化学品检验检测、环境检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具备CMA、CNAS等资质证书,可为企业提供海关认可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化学品危险性识别检验、危险货物检验检测等服务,能帮助企业快速拿到相应运输条件鉴定报告。

关于危险货物分类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危险货物分为 9 大类,具体如下:

第 1 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

这类危险货物根据其爆炸危险性的程度和影响,被细分为以下 6 个小项:

危险类别

危险项别

举例

第1类

爆炸性物质和物品

1.1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整体爆炸是指实际上瞬间影响到几乎全部载荷的爆炸)推进剂、火箭发动机等
1.2项: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白磷燃烧弹药、水激活装置等
1.3项: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或局部迸射危险或这两种危险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二硝基邻甲酚钠、苦氨酸钠等
1.4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点燃或引发时只出现轻微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射弹、武器弹药筒、起爆引信等
1.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爆破炸药,B型、爆破炸药,E型等
1.6项:没有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爆炸性物品,极不敏感的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对于第 1 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其危险货物标签在不同的 6 个小项中是有所区别的。具体差异请参见下图:

危险项别

运输标签

备注

1.1/1.2/1.3

针对1.1项,1.2项及1.3项的危险货物

针对1.1项,1.2项及1.3项的危险货物:

“**”:填写项别;但如果爆炸性是整体产品的次要危险性,此处为空白

1.4针对1.4类危险货物针对1.4类危险货物
1.5针对1.5类危险货物针对1.5类危险货物
1.6

针对1.6类危险货物

针对1.6类危险货物

第2 类:气体

该类危险货物根据危险性的差异分成了 3 小项别,分别是:

危险类别

危险项别

举例

第2类

气体

2.1项:易燃气体乙烷、丁烷等
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二氧化碳、氯三氟甲烷等
2.3项:毒性气体甲基溴、氰等


危险项别

运输标签

备注

2.12.1运输标签2.1项下的标签火焰颜色分黑色或白色,选择时要注意与包装的底色形成鲜明对比
2.2

2.2运输标签

2.2项下的标签火焰颜色分黑色或白色,选择时要注意与包装的底色形成鲜明对比
2.32.3运输标签

其余几类危险货物的分类与标签汇总

危险类别

危险项别运输标签
举例
第3类 易燃液体-

第3类 易燃液体

正丁醇、丙酮等
第4类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4.1项: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体退敏爆炸物

4.1项: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体退敏爆炸物

硫、三硫化二磷等
4.2项:自燃物质

4.2项:自燃物质

碳(活性的)、硫化钾(无水的)等
4.3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4.3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硅化钙、氢化钙等
第5类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5.1项:氧化剂

5.1项:氧化剂

高锰酸钾、高氯酸钾等
5.2项:有机过氧化物

5.2项:有机过氧化物

过乙酸等
第6类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6.1项:毒性物质

6.1项:毒性物质

苯胺、砷酸钠,硝酸汞等
6.2项:感染性物质

6.2项:感染性物质

医疗废弃类产品等
第7类 放射性物质-

第7类 放射性物质

第7类 放射性物质

铀、钚等
第7类 放射性物质

第7类 放射性物质

第8类 腐蚀性物质-

articles/tdg-risk-characterisation-22.jpg

乙酰溴、氢氧化钠等
第9类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第9类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第9类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锂电池,氯苯胺等

 危险货物重要事项知悉

1) 1-9类的危险货物根据其本身的危险程度,往往会被分成3个包装类别:

A) 包装类别I:适用内装高度危险性的物质;

B) 包装类别II:适用内装中等危险性的物质;

C) 包装类别III:适用内装低度危险性的物质。

对于第 1 类、第 2 类、5.2 项、6.2 项和第 7 类以及 4.1 项中的自反应物质,它们都没有包装类别。这表明这些危险货物在其各自的分类下,没有与其他产品进行危险性比较,因此不存在哪个更危险的情况。

2)危险货物的类别或项别的序号并不代表其危险程度的高低。因此,针对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危险分类的产品,我们应根据其危险程度确定主要和次要危险性,而不能仅凭类别或项别序号来判断。实际上,JT/T 617-2018 已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危险性先后顺序表,我们可以参照该表进行具体判断。

危险性先后顺序表

危险性先后顺序表

您可以在JT/T 617-2018 的第 2 部分附录 C 中找到这张顺序表。若已知危险性分类及各自包装类别,可以在表中找到相应的分类包装类别情况。接着,通过连接形成对角线交点,该交点便代表了该危险货物的主要危险性。

3)这里,我们为您列出了各种危险货物的标签,也称为危险货物运输标签。请注意,这些标签与危险化学品 GHS 标签中的象形图有所不同,无论在格式、尺寸还是内容上都存在差异。因此,请切勿将运输标签与 GHS 标签的象形图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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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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