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化妆品注册证不得转让。因企业合并、分立等法定事由导致原注册人主体资格注销,将注册人变更为新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变更注册。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管理EU REACH和UK REACH的供应链平台
500+现成中英文PDE/ADE/OEL报告
全球化学品信息一键查询
与法规零距离,让合规更轻松
一键查询多个原料目录与合规要求
一站式食品合规管理平台
实现化学品全流程安全信息化管理
助力风险评估效率和质量提升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化妆品注册证不得转让。因企业合并、分立等法定事由导致原注册人主体资格注销,将注册人变更为新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变更注册。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