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如何建立并执行生产一致性审核制度?

中国化妆品
2024年5月27日

企业应当建立化妆品生产一致性审核制度,明确化妆品生产一致性审核时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相关职责、审核记录以及问题处置等要求。

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在首次生产前对生产的化妆品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产品标签等内容进行审核管理,形成化妆品生产一致性审核记录,并定期对相关内容进行回顾性审核,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记录应当包括审核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审核内容等。质量安全负责人发现生产的化妆品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产品标签等内容存在与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当立即组织采取风险控制等措施。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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