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乳制品

Jan. 21st, 2015
1108

 

1. 乳制品进口相关情况介绍

2013年,我国乳制品进口仍维持高速增长,出口下降较多。根据海关数据显示,奶粉和液态奶进口增速较快,奶粉进口量同比上升49%,液态奶进口上升92%。具体情况如下:

乳制品种类

2013年进口量

同比增长

2013年进口额

同比增长

干乳制品

139.7万吨

33.9%

49.1亿美元

60.1%

奶粉

85.4万吨

49.2%

35.9亿美元

86.0%

乳清

43.4万吨

14.7%

8.5亿美元

13.9%

奶酪

4.7万吨

21.97%

2.3亿美元

23.9%

奶油

5.2万吨

8.2%

2.3亿美元

15.6%

液态奶

19.5万吨

91.6%

2.7亿美元

91.2%

 
其中奶粉从新西兰进口68.7万吨、美国5.5万吨、澳大利亚2.8万吨、欧盟5.4万吨。全年奶粉进口均价为4196美元/吨,同比上涨24.7%;乳清其中从美国进口20.7万吨、欧盟16.7万吨;奶酪从新西兰进口2.0万吨,澳大利亚1.1万吨,美国1.0万吨,欧盟4609.3吨。全年进口均价为4882美元/吨,同比上涨1.6%;奶油从新西兰进口4.6万吨,澳大利亚1827.3吨,法国1369.2吨,比利时1226.7吨。全年进口均价为4324.2美元/吨,同比上涨6.8%。

 

2. 进口乳制品管理法规

2.1进口乳制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其规定列在《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内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注册后,其产品方可进口。

2013年4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2013年第62号公告。在公告中将乳品列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并将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的过渡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1日。即在2014年5月31日前,进口乳制品境外生产企业必须完成注册才能继续向中国出口。

主管机构:质检总局

 列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乳品范围包括:

乳品

乳品包括初乳、生乳和乳制品。

初乳是指奶畜产犊后7天内的乳。

生乳是指从符合中国有关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份改变的常乳。产犊后七天的初乳、应用抗生素期间和休药期间的乳汁、变质乳不得用作生乳。

乳制品是指由乳(包括生乳、复原乳或者其他仅经过杀菌过程的液体乳)加工而成的食品。

消毒乳

巴氏杀菌乳

灭菌乳

调制乳

其他消毒乳,如非热处理杀菌处理的膜过滤除菌、超高压杀菌处理等。

发酵乳制品

发酵乳(酸乳)

发酵风味乳(风味酸乳)

乳粉 

全脂乳粉

部分脱脂乳粉

全脂加糖乳粉

脱脂乳粉

调味乳粉(全脂、脱脂)

配方乳粉

营养强化配方乳粉

其他乳粉

奶油

黄油

稀奶油

其他奶油

炼乳

加糖炼乳

无糖炼乳

其他炼乳

奶酪

干酪

硬质干酪

其他奶酪

 乳清粉

脱盐乳清粉

乳清粉

其他乳清粉

乳清浓缩蛋白

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

乳基婴儿配方食品

乳基较大婴儿、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乳与乳制品

干酪素;其他制品

在2013年12月份,中国认监委注册管理部公布了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相关文件,包括:

·  2013申请注册的乳品企业名单1112

·  2013乳品问卷附件-生产规范等效分解表1106-2

·  2013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乳境外企业注册申请表1107-3

·  2013进口乳品境外企业注册管理调查问卷1023-3

·  2013官方符合性声明样式0621

·  2013Questionnaire-Dairy Products1202-EN

·  2013AF-infant fomula manufactures1129-EN

相关法规:

中国食品安全法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2013年第62号)

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相关文件

 

2.2 进口乳制品标签要求

根据《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口预包装乳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普通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要求(营养标签应符合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相关要求);特殊膳食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GB13432-201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相关要求(营养强化剂应当标示GB14880 – 2012《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中通用名称)。

2013年9月23日,质检总局公布《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2013年第133号),其中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根据《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经检验合格的,由实检机构发给备案凭证。

企业需要履行的义务:

1)进口乳制品中文标签确定

2)进口乳制品标签备案

相关法规:

《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2013年第133号)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13432-201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

GB14880 – 2012《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2.3 进口乳制品出口商/进口商备案

根据《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备案。

 

企业责任:

1)进口乳制品出口商备案

2)进口乳制品进口商备案

相关法律: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

 

2.4 鲜奶、奶粉和乳清自动进口许可证申报

2009年7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共同发布2009年第45号 关于对鲜奶、奶粉和乳清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公告,决定自2009年8月1日起对鲜奶、奶粉和乳清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管理。2013年12月3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98号 公布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鲜奶、奶粉和乳清继续列在其中。

企业责任:

鲜奶、奶粉和乳清自动进口许可证申报

鲜奶、奶粉和乳清目录

序号

商品

类别

海关商品

编号

      

 
 

1

鲜奶

0401100000

脂肪含量未超1%未浓缩的乳及奶油(脂肪含量按重量计,本编号货品不得加糖和其他甜物质)

 

0401200000

脂肪含量在1%-6%未浓缩的乳及奶油(脂肪含量按重量计,本编号货品不得加糖和其他甜物质)

 

0401300000

脂肪含量超过6%未浓缩的乳及奶油(脂肪含量按重量计,本编号货品不得加糖和其他甜物质)

 

2

奶粉

0402100000

脂肪含量≤1.5%固体乳及奶油(指粉状、粒状或其他固体状态,浓缩,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0402210000

脂肪含量>1.5%未加糖固体乳及奶油(指粉状、粒状或其他固体状态,浓缩,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0402290000

脂肪含量>1.5%的加糖固体乳及奶油(指粉状、粒状或其他固体状态,浓缩,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1901100000

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可可含量〈40%粉、淀粉或麦精制、或可可含量〈5%乳制品)

 

3

乳清

0404100000

乳清及改性乳清,不论是否浓缩、加糖或其他物质

 

备注:海关商品编号1901100000项下仅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奶粉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相关法规: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 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共同发布2009年第45号 关于对鲜奶、奶粉和乳清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98号 公布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2.5 进口乳制品检验测试报告

根据《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及《质检总局关于实施〈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第53号公告),首次进口的乳品,进口报检时应提供相应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的项目的检测报告,包括标准中引用的食品中污染物和真菌毒素的标准。非首次进口的乳品,进口报检时应当提供首次进口时提供的检测报告和报检单的复印件,以及国家质检总局规定项目的检测报告。

非首次进口的乳品,需要提供的检测项目列表见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第53号公告。

首次进口的乳品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

通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 134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

产品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1930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2519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2519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193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炼乳》GB131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1964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1167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1964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GB542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GB2519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

《牛初乳粉》RHB 602-2005

企业责任:

1)了解中国标准要求,对比产品关键指标;

2)按照规定,提供相关的测试报告

为进口乳品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可以是国外官方实验室、第三方检测机构或企业实验室,也可以是国内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食品检测实验室。

 

需要提供进口乳制品检验测试报告种类:

    1. 生乳(是指从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

    涉及HS编码:0401200000

    2. 生乳制品(是指直接以生乳为主要原料,未经过热处理杀菌过程的乳制品)

    涉及HS编码:0403100000、0406100000、0406200000、0406300000、0406400000、0406900000

    3. 巴氏杀菌乳(是指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过巴氏杀菌等工序制得的液体产品)

    涉及HS编码:0401100000、0401200000

 

3. 我们的服务

1)进口乳制品标签设计/审核

2)乳制品进口食品标签备案

3)乳制品进口食品出口商备案

4)乳制品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

5)境外乳制品生产企业注册

6)乳制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报

7)进口乳制品检测代理

8)乳制品进口法规综合咨询

9)翻译进口奶粉原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