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水果

Jan. 22nd,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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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果进口相关情况介绍

近年来,大量进口水果从全球各地涌入中国市场。参考中国报告大厅(www.chinabgao.com) 2014年02月19日16:14的报告: 中国报告大厅数据分析:2014年1月进口商品中,鲜、干水果及坚果进口数量为37.7万吨,进口金额为639905.3万美元,进口数量累计比去年同期增长5%。进口金额增长16.4%。

然而水果是病虫害发生种类比较多的植物产品,不同国家水果上发生的病虫害情况差异较大,因而进口水果是传带外来有害生物的高风险物品。不同国家间的水果流通,使得一些水果上的病虫害在世界范围内传播的例子很多,比如地中海实蝇、苹果蠹蛾等。

为了防止地中海实蝇等有害生物传入,保护我国的水果生产,我国对国外水果的进口实行了严格的控制,从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禁止所有有地中海实蝇发生的国家或地区的水果进口。近年来,由于地中海实蝇发生情况的变化和有关国家对疫情的控制,我国开始允许某些国家或地区的某些品种水果在符合我国检疫要求的条件下,从限定的口岸进口。根据国家质检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去年报告,目前我国允许进境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如下:

 

表一  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

(2013年7月17日更新)

输出国家/地区

水 果 种 类

泰国

罗望子、桔、番荔枝、橙、柚、木瓜、杨桃、番石榴、红毛丹、莲雾、菠萝蜜、椰色果、菠萝、人参果、香蕉、西番莲、椰子、龙眼、榴莲、芒果、荔枝、山竹

马来西亚

龙眼、山竹、荔枝、椰子、西瓜、木瓜、红毛丹

印度尼西亚

香蕉、龙眼、山竹、蛇皮果

越南

芒果、龙眼、香蕉、荔枝、西瓜、红毛丹、菠萝蜜、火龙果

缅甸

龙眼、山竹、红毛丹、荔枝、芒果、西瓜、甜瓜、毛叶枣(后四种水果限定从云南瑞丽、打洛口岸入境)

菲律宾

菠萝、香蕉、芒果、木瓜

日本

苹果、梨

巴基斯坦

芒果、柑橘

印度

芒果、葡萄

以色列

橙、柚、橘子、柠檬、葡萄柚

塔吉克斯坦

樱桃

中国台湾

菠萝、香蕉、椰子、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桔、柚、李、枇杷、柿子、桃、枣、梅、柠檬、橙、火龙果、哈密瓜、梨

美国

李子(加利福尼亚州),樱桃(华盛顿州、俄勒冈州、加利福尼亚州、爱达荷州),葡萄(加利福尼亚州),苹果(Red Delicious,Golden Delicious两个品种,华盛顿州、俄勒冈州、爱达荷州),桔、橙、柚、柠檬(加利福尼亚州、佛罗里达州、亚利桑那州、德克萨斯州),梨(加利福尼亚州、华盛顿州、俄勒冈州)

加拿大

樱桃

墨西哥

鳄梨、葡萄

巴拿马

香蕉

厄瓜多尔

香蕉

哥伦比亚

香蕉

哥斯达黎加

香蕉

乌拉圭

桔、橙、柚、柠檬

阿根廷

橙、葡萄柚、桔及其杂交种、苹果、梨

智利

猕猴桃、苹果、葡萄、李子、樱桃、蓝莓

秘鲁

葡萄、芒果、柑橘(葡萄柚、桔、橙、莱檬)

法国

苹果、猕猴桃

西班牙

桔、橙、柚、柠檬

意大利

猕猴桃

塞浦路斯

柑橘

比利时

希腊

猕猴桃

南非

桔、橙、柚、柠檬、葡萄

埃及

橙、柚、桔、柠檬、葡萄柚

摩洛哥

柑橘(橙、宽皮桔、克里曼丁桔、葡萄柚)

澳大利亚

桔、橙、柠檬、葡萄柚、芒果、苹果(塔斯马尼亚州)、葡萄、樱桃(2013年仅塔斯马尼亚州)

新西兰

桔、橙、柠檬、苹果、樱桃、葡萄、猕猴桃、李、梨、梅

 

 

2. 进口水果管理法规

2.1 进口水果标签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水果标签的要求根据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水果包装的要求参照SN/T 1886-2007 进出口水果和蔬菜预包装指南。这些标签标准及包装标准均为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要遵守。

目前,中国各个口岸均实施进口水果标签备案程序,要求进口企业提供符合中国标签的标签进行备案。

 

2.2 进口水果种类及入境要求

其次企业应了解拟进口的水果是否在国家允许进口水果目录之内,具体可参考《中国允许进境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表一)。如果拟进口的水果不在允许进口水果目录之内,若企业想进口,必须由输出国官方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提交供风险分析的相关资料,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是否给予解禁。

最后根据《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在签订进境水果贸易合同或协议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办理进境水果检疫审批手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在报检时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检疫许可证》(正本)、输出国或地区官方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正本)

企业职责:

1)    准备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标签和包装

2)    标签备案

3)    参考《中国允许进境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

4)    办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和输出国或地区官方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

相关法规:

1)    食品安全法

2)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3)    SN/T 1886-2007 进出口水果和蔬菜预包装指南

4)    《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2.3 进口水果卫生与质量指标检测

根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

具体依据的国家标准有:

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992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蔬果植物类重金属限量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

SN/T 2806-2011 进出口蔬菜、水果、粮谷中氟草烟残留量检测方法

SN/T 2114-2008 进出口水果和蔬菜中阿维菌素残留量检测方法

SN/T 0148-2011 进出口水果蔬菜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SN/T 1977-2007 进出口水果和蔬菜中唑螨酯残留量检测方法

SN/T 1115-2002 进出口水果中恶草酮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SN/T 1114-2002 进出口水果中烯唑醇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SN/T 1734-2006 进出口水果中4,6-二硝基邻甲酚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SN/T 2534-2010 进出口水果和蔬菜制品中展青霉素含量检测方法

SN/T 1976-2007 进出口水果和蔬菜中嘧菌酯残留量检测方法

SN/T 1884.1-2007 进出口水果储运卫生规范 第1部分:水果储藏

SN/T 1884.2-2007 进出口水果储运卫生规范 第2部分:水果运输

 

 再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结合《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根据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的相关检验程序,进境新鲜水果的检验检疫必须要按步骤进行。

进行检验检疫时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入境货物报检单
2、《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3、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
4、产地证书
5、卫生证书(适用于粮食、水果等)
6、贸易合同或信用证及发票
7、海运提单或装箱单
8、代理报检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报检时用)
9、其它单证和资料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质检总局已经明确规定必须进行网上核查进口水果植物检疫证书的国家有:南非、新西兰、美国和智力4个国家。网上核查不到植物检疫证书电子信息的或纸质证书与电子信息内容不相符的,口岸现场将不予接受报检。

并且国家质检总局已经明确规定必须进行热处理的进口水果:澳洲、菲律宾、印度、秘鲁、巴基斯坦的芒果;马来西亚的木瓜。必须进行冷处理的进口水果:包括澳大利亚、秘鲁、埃及等19个国家的柑橘、樱桃、蓝莓等6类水果。详细见《要求进行冷、热处理的进口水果》。不按要求进行冷(热)处理、或不符合冷(热)处理要求被判定冷(热)处理无效的进口水果,一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企业职责:

1)  了解相关的指标要求

2)  向中国出口前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报告

3)  提供所需材料

 

3. 我们的服务

1)进口水果标签设计∕审核

2)水果进口食品标签备案

3)进口水果检测代理

4)水果进口法规综合咨询

5)翻译进口水果原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