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草案)意见函,意见反馈截止至12月15日。该标准于2016年立项,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重点调整内容:
1、产品类别的修订
类别 | 主要修订 |
全营养配方食品 | 新增“部分营养调整型全营养配方食品”,该类食品不针对特定疾病或医学状态人群,仅对全营养配方食品中营养成分进行部分调整的全营养食品,如生酮配方食品、高蛋白质配方食品、高能量密度配方食品。 |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 原标准中两种配方“食物蛋白过敏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难治性癫痫全营养配方食品”,调整归为“部分营养调整型全营养配方食品”类别,且增加“其他”类别,鼓励创新,解决标准的封闭性问题。 |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 新增类别:特定疾病非全营养配方、非特定疾病非全营养配方。新增膳食纤维组件和围手术期碳水化合物配方。蛋白质组件细化:原标准的蛋白质(氨基酸)组件,本次修订分为5种组件,分别为蛋白质组件、必需氨基酸组件、支链氨基酸组件、精氨酸组件、谷氨酰胺组件。 |
2、技术要求的修订
类别 | 主要修订 |
全营养配方食品 | 能量计算:明确特医食品中的膳食纤维按8kJ/g计算能量值。如其他物质供能占总能量的5%及以上时,应计入总能量。 |
1~10 岁人群的全营养配方食品: 增设可选择性成分及含量要求:维生素K2、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叶黄素、乳铁蛋白、酪蛋白磷酸肽。维生素A下限由17.9下调至8.4 µg RE /100kJ;DHA和AA含量要求修订成与GB 10767-2021幼儿配方食品中要求一致。 新增常见1~10岁人群部分营养调整型全营养配方食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表A.1)。 10岁以上人群的全营养配方食品: 增设可选择性成分及含量要求:维生素K2、EPA+ DHA、CaHMB。 | |
其他:更新部分营养素含量测定方法等 | |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 蛋白质组件和氨基酸组件:增加蛋白质或各相应氨基酸含量要求(≥70%)。 |
脂肪(脂肪酸)组件:增加了原料来源、应用溶解性、脂肪酸构成、其他原料使用等技术要求。 | |
增稠组件:明确所添加的碳水化合物不应以提供能量和营养成分为目的,删除“可添加膳食纤维”,明确配方中不得额外添加其他营养素。 | |
膳食纤维组件:增加了这一品类,并规定了膳食纤维含量占比和可溶性膳食纤维占总膳食纤维占比。 | |
电解质配方:增加可以肽类为基础。 | |
流质配方:明确“不应以供能为目的添加脂肪”;明确蛋白质的来源及其供能占比要求。 | |
围手术期碳水化合物配方:增加了这一品类,并规定了能量密度、电解质、渗透压等技术指标。 |
3、其他更新:
类别 | 主要修订 |
部分营养素含量测定方法 | 脂肪酸、维生素A、维生素D等多个指标,根据更新后的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 |
原料要求 | 增加了“适用于1-10岁人群的产品不应使用氢化油脂”的规定 |
可用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氨基酸 | 修订了的部分技术指标,详见征求意见稿中表C.1 |
✅ 截至目前,在现行有效的GB 29922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类别里,以下框选部分的配方食品类别已经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
(图片截自: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
新闻来源: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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