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规范饮料生产许可,加强饮料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修订了《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
本细则中饮料产品系指《饮料通则》(GB/T 10789)涵盖的产品,具体包括: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和其他饮料类。生产许可审查要求包括产品许可范围, 生产场所核查,设备设施核查,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核查,管理制度审查,试制产品检验。
本细则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闻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ChemLinked: China CFDA Issues New “Detailed Rules for Examination of Beverage Production Licen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