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食药监发布通知,决定对安徽省大米、方便面以及存在类似工艺的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分为四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3月—4月)、监督检查阶段(5月—6月)、交叉互查阶段(7月—8月)和省局飞行检查(7月—9月)。通过查验企业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过程控制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以及销售台账等,检查企业出厂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销售记录是否完整;企业对大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碎米和黄粒米等、方便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碎面等的处置措施和记录是否符合规定;企业是否存在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作为食品或者食品原料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