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孢子粉不能用来做普通食品

食品法规新闻
2014年9月22日
近期,以破壁灵芝孢子粉为噱头的月饼等普通食品在网上热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通知称,破壁灵芝孢子粉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尚无足够的科学依据,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破壁灵芝孢子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普通食品

通知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破壁灵芝孢子粉有关问题的复函》已明确,灵芝孢子粉缺乏长期食用历史且已作为药物使用,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尚无足够的科学依据。因此,破壁灵芝孢子粉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告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使用破壁灵芝孢子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普通食品,不得经营含破壁灵芝孢子粉的普通食品。如发现企业存在上述行为,应要求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

通知规定,使用破壁灵芝孢子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保健食品应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对于未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破壁灵芝孢子粉产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予以查处。对于黑窝点非法生产破壁灵芝孢子粉产品的,应予以严厉打击。

关注 “瑞欧科技”
为您提供行业最新动态,解析市场发展趋势,共享优质免费资源,助力企业合规发展!
想了解更多法规相关,请联系我们
电话:0571-87103822
邮箱:customer@reach24h.com
相关新闻
灵芝孢子粉不能用做普通食品
《食品安全法》大修 保健品不能再任性卖
食药监总局:个人微博微信不能当做食品交易平台
白云山中药伟哥铁玛实为普通食品 功效存疑
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
百胜断绝与福喜全球供应 保食品安全做“福尔摩斯”
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薰衣草、大豆异黄酮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问题的说明
“儿童食品”尚无食品标准
《食品安全法》解读之“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法修改:快递食品需防止污染 转基因食品需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