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中国将适时公布食品化妆品进口商不良记录

食品法规新闻
2014年9月15日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APEC政企食品安全高层对话日前举行。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林伟表示,《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实施以后将适时的公布进口商的不良记录。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林伟是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进行这一表述的。林伟表示,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每月会公布进境食品和化妆品不合格名单,《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后将分等级相应对多次上“黑榜”的进口商发布预警并且加强检验检疫,严重的将要求进口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甚至停止进口,也就是落实进口商的主体责任。他强调,这个管理体系现在正在完善,将适时的公布进口商的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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