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对食品相关产品监管的需要,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反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hangliang@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产品质量监督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
[2]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新闻来源: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