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酒类
1. 酒类进口相关情况介绍
2013年1月-10月 ,中国葡萄酒进口总计30.8万千升,同比下降约5.96%;进口总额12.34亿美元,同比下降0.85%。其中原瓶装葡萄酒进口量23.17万千升,同比增长6.24%;进口额11.4亿美元,同比增长2.11%。散装葡萄酒进口量达7.62万千升,同比下降30.29%;进口额9,406万美元,同比下降26.66%。烈酒方面,中国烈酒进口量达4.97万千升,同比下降1.34%;进口额达8.78亿美元,同比下降6.54。啤酒方面,中国啤酒进口量达15.34万千升,同比增长61.22%;进口额达1.92亿美元,同比增长56.16%。
我国前五大酒类进口国依次为法国、澳大利亚、智利、英国、西班牙,其中法国所占比重最高。2012年,自上述国家酒类进口额均呈上升趋势。
酒类前五大进口国的进口额
2. 进口酒类管理法规
2.1 进口酒类标签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中国同时也公布了关于酒类标签的标准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344-2005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这些标签标准均为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要遵守。
目前,中国各个口岸均实施进口酒类标签备案程序,要求进口企业提供符合中国标签的标签进行备案。
葡萄酒标签范本
企业责任:
1)准备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标签
2)标签备案
相关法规:
1)食品安全法
2)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3)GB 10344-2005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4)标签备案须知
2.2 进口酒类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
根据《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备案。
企业责任:
1)进口酒类出口商备案
2)进口酒类进口商备案
相关法律: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
2.3 进口酒类卫生与质量指标检测
根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进口口岸商检对进口酒类产品实施卫生与质量指标检测。
具体依据的国家标准有:
GB 2757-2012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GB 2758-2012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GB 15037-2006 葡萄酒
GB 4927-2008 啤酒
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其他推荐性国家标准:
GB/T 10781.1-2006 浓香型白酒
GB/T 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
GB/T 10781.3-2006 米香型白酒
GB/T 16289-2007 豉香型白酒
GB/T 20821-2007 液态法白酒
GB/T 20823-2007 特香型白酒
GB/T 20824-2007 芝麻香型白酒
GB/T 14867-2007 凤香型白酒
GB/T 20822-2007 固液法白酒
GB/T 20825-2007 老白干香型白酒
GB/T 13662-2008 黄酒
GB/T 23547-2009 浓酱兼香型白酒
GB/T 23546-2009 奶酒
GB/T 25504-2010 冰葡萄酒
GB/T 26760-2011 酱香型白酒
GB/T 26761-2011 小曲固态法白酒
GB/T 27586-2011 山葡萄酒
GB/T 27588-2011 露酒
企业责任:
1)了解相关的指标要求
2)向中国出口前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报告
3. 我们的服务
1)进口酒类标签设计/审核
2)进口酒类食品标签备案
3)进口酒类食品出口商备案
4)进口酒类食品进口商备案
5)进口酒类检测代理
6)进口酒类法规综合咨询
7)翻译进口酒类原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