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软饮料
1. 软饮料进口相关情况介绍
软饮料包括海关编码为2202的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包括矿泉水汽水等)(以下称为非果汁软饮料)和海关编码为2009的水果/蔬菜汁(以下称为果汁饮料)。在2013年,非果汁饮料进口量为15.4万千升,进口总额1.5亿美元;果汁饮料进口量为10.7万千升,进口总额2.3亿美元。
非果汁软饮料进口量最大的5大国家和地区为:韩国、台湾、泰国、马来西亚、美国,占总进口量的85%,进口金额的81%。而果汁饮料进口量最大的5大国家和地区为:巴西、以色列、美国、西班牙、丹麦,占总进口量的68%,进口金额的74%。
非果汁软饮料进口量最大的5大口岸为:上海、厦门、青岛、深圳、大连,占总进口量的76%,进口金额的75%。而果汁饮料进口量最大的5大口岸为:上海、天津、北京、黄埔、广州,占总进口量的78%,进口金额的80%。
2. 进口软饮料管理法规
2.1 进口软饮料标签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中国同时也公布了关于软饮料标签的标准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344-2005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 10789-2007《饮料通则》。这些标签标准均为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要遵守。
目前,中国各个口岸均实施进口酒类标签备案程序,要求进口企业提供符合中国标签的标签进行备案。
1)准备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标签
2)标签备案
相关法规:
1)食品安全法
2)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3)GB 10344-2005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4)GB 10789-2007《饮料通则》
2.2 进口软饮料类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
根据《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备案。
企业责任:
1)进口软饮料出口商备案
2)进口软饮料进口商备案
相关法律: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
2.3 进口软饮料卫生与质量指标检测
根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进口口岸商检对进口软饮料类产品实施卫生与质量指标检测。
具体依据的国家标准有:
GB 2759.2-2003 碳酸饮料卫生标准
GB 7101-2003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GB 11673-2003 含乳饮料卫生标准
GB 16321-2003 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
GB 16322-2003 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
GB 19296-2003 茶饮料卫生标准
GB 19297-2003 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
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企业责任:
1)了解相关的指标要求
2)向中国出口前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报告
3. 我们的服务
1)进口软饮料标签设计/审核
2)软饮料进口食品标签备案
3)软饮料进口食品出口商备案
4)软饮料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
5)进口软饮料检测代理
6)软饮料进口法规综合咨询
7)翻译进口软饮料原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