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包装标志》于2009年6月21日发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修改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15修订版)第5部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提出并归口。
适用企业及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包装图式标志的分类图形、尺寸、颜色及使用方法等,适用于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
危险货物图式标志分为标记(表1)和标签(表2),标记4个,标签26个。储运的各种危险货物性质的区分及其应标打的标志,应按GB 6944、GB 12268及有关国家运输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选取,出口货物的标志应按我国执行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则)办理。
目录大纲
1. 前言
2.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2.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标志分类
2.4 标志的尺寸、颜色
2.5 标志的使用方法
3. 附录A 标记和标签使用要求
3.1 标记
3.2 标签